辛亥百年论革命(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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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797 发表于 2020-10-10 14:04: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辛亥百年论革命(上)
作者简介:邱涛,男,1969年10月出生,汉族,四川自贡人,中共党员。先后毕业于北京大学历史学系、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历史学博士,曾在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代表性著作:《咸同年间清廷与湘淮集团权力格局之变迁》,《中国反贪史》下卷,《直省谘议局议员联合会报告书汇录》。
辛亥革命是近代的伟大事件,是近代伟大的民族民主革命。它推翻了中国两千年的封建专制统治,促进了社会的进步,为中国革命进入新的阶段、为新中国的诞生奠定基础。如何认识和评价这场革命,关系到新中国存在的历史依据,也关系到中国的未来!
现在有一些观点,从辛亥革命入手,对从太平天国运动、辛亥革命、五四运动直至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全部予以否定。其理由大致有两点:
第一,关于革命爆发的原因。把革命的爆发归咎于革命者非理性的主观意志。第二,关于革命的后果。指责革命造成对社会生产的巨大破坏,中断了国家的现代化进程;断言走改良之路,能够使中国实现现代化,革命则断送了现代化的前程。
对改良给近代中国社会带来的多方面变化,应恰如其分地给予肯定。然而,辛亥时期的客观现实,使得改良对内不能实现根本性的制度变革,对外无法化解深重的民族危机。改良的努力一次次遭到失败,革命由此成为必然,“革命是历史的火车头”。
近代中国的革命,是近代中国社会各种矛盾空前激化的产物。没有一代代革命者前仆后继,以革命的暴力抗击反革命的暴力,怎能实现国家前所未有的统一,迎来几代人梦寐以求的和平?革命无疑要有所破坏,不破坏腐败的旧政权和阻碍社会进步的旧事物,就不可能建立新政权,就不可能推动社会的发展。革命,是破坏与建设的辩证统一。对革命的评价,不能仅仅将眼光局限在革命过程本身,而应将其置于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加以审视。只有将新中国的迅猛发展与旧中国的艰辛坎坷进行比较,才能使人更全面、更深刻地领会近代革命对于国家民族的意义!
大量的史实说明,近代中国,改良派希望通过与封建势力的妥协来达到政治改革的愿望,只能是空想。而改良派并没有清醒地看到这一点,他们大大低估了封建专制势力的顽固和残暴。他们一味用和平的手段,却立即付出了鲜血的代价。戊戌变法、立宪运动莫不如此!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的建立、封建专制制度的崩溃,毕竟都是资产阶级革命派领导群众进行革命斗争的结果。而血的教训,使改良派清醒过来,他们在绝望中投身到辛亥革命的洪流之中。
以革命的暴力推翻封建专制统治这一历史事实的形成,并非天然如此,也不是突然就爆发的。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形成有其自身的发展演变,也有民众自发的反帝爱国运动等外部力量的促进。
孙中山最初也希望通过和平改良的手段来实现强国之梦,所以他上书李鸿章,陈说自己的变革主张。但孙中山与康有为、梁启超等人不同的是,他不主张依靠腐朽的清政府来实行变革。他主张的改良,是希望在推倒清政府的基础来进行的。他上书李鸿章这位汉族官僚,而不是直接上书满洲贵族统治的清朝廷也说明了这一点。这时的孙中山,在改良思想中包含着民族革命的思想。他说过:“可用和平手段即用和平手段,必须用强力时即以强力临之”。
上书的挫折,使孙中山看到汉族官僚的腐朽并不亚于满清朝廷,因此,他开始放弃和平改良的手段,转而主张暴力推翻清廷。但是,这时的孙中山所走的道路,严格说还算不上是资产阶级革命道路,充其量只是用暴力手段推翻满清政府的活动,因为,他依靠的主要还是少数留学生和会党骨干等精英力量,而推翻清王朝后,也存在着再建一个封建王朝的可能。
只有到孙中山在民族革命的基础上,提出民权革命,又在民族和民权革命的基础上提出民生主义之后,才开始认识到“利用”民众力量的重要性。而这一观念的转变,正是从义和团运动中吸取了营养,看到了人民力量的强大,看到中国民众是可以组织起来的,不象以前改良派所说,包括孙中山等人自己以前认为的,中国民众愚昧无知、一盘散沙。
当然,到第一次国共合作,“新三民主义”的提出,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革命派“利用”民众力量的思想和措施也更为明确。但是,只有中国共产党才真正提出并做到了“人民革命”,把民众组织起来开展反帝反封建的革命斗争,并取得了革命的胜利。
通过义和团运动,使辛亥革命时期的许多爱国者认识到,一方面帝国主义并不可怕,义和团这样民众自发组织起来的爱国反帝运动都能使帝国主义狼狈不堪。那么,推翻清政府建立一个强有力的政权,组织民众,就一定能把列强赶出中国。另一方面,帝国主义从第一次鸦片战争的一国——英国、第二次鸦片战争的两国——英法就迫使中国政府妥协,到八国联军时期必须八个帝国主义国家联合起来,在遭到中国军队和民众的顽强抵抗之后,才迫使腐朽的清政府屈服,因此,帝国主义并非不可战胜!
义和团运动,开始使中国的革命者认识到,中国民众是可以唤醒的,中国人民是可以组织起来的,中国人民的力量是强大的、不可战胜的。因此真正的革命,开始在中国兴起。1901-1904年,中国人民反帝的呼声高涨。不过到1905年同盟会成立后,为了集中力量推翻腐朽的清政府,以及革命派幼稚地幻想能以弱化反帝要求来换取帝国主义的支持,因此,1905年以后,反帝的呼声逐渐低了下来。
有人强调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为中国社会带来了先进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把中国拉入了资本主义世界体系,推动中国走向现代化,有人甚至还说封建主义能够引导中国走向现代化。按照这样的逻辑进行推论,以反帝反封建为基本内容的革命是搞错了,搞糟了。在他们看来,刚刚过去的2O世纪,首先要反省的“就是革命和政治压倒一切、排斥一切、渗透一切甚至主宰一切”,“犯了革命崇拜症”。他们否定人民的反封建斗争,否定革命,认为辛亥革命、五四运动、新民主主义革命等都是“激进主义思潮”的产物。有的人声称革命不如改良,辛亥革命“搞糟了”,“清朝的确是已经腐朽的王朝,但是这个形式存在仍有很大意义,宁可慢慢来,通过当时立宪派所主张的改良逼着它迈上现代化和‘救亡’的道路,而一下痛快地搞掉,反而糟了,必然军阀混战”。有人说,革命有很多“弊病”:“革命容易使人发疯发狂,丧失理性”;在革命的扫荡下,“社会变得空疏、空洞,理想重新化为空想”;“革命后一定会留下一种政治真空,而填补这种真空,除了再次专制,别无选择”,“袁世凯称帝等现象乃是革命的后遗症,是暴力革命这种方式本身带来的问题。因为革命只是一种破坏力量,它破坏了一种政治框架之后,并没有提供新的政治框架”。
把辛亥革命这样一场伟大的革命简单地归结为“情绪化”、“非理性”的“激进主义思潮”的产物,归之于某些人头脑中的主观意愿和人为因素的结果,显然是不符合历史实际的。革命不是只凭少数人一时的情感冲动就能发动起来的,也不是只凭某个阶级、某个政党的意志和领导就能发生的。
革命的产生除去革命阶级主观条件外,必须具有革命的客观形势,正如列宁所说:“革命是从客观上(即不以政党和阶级的意志为转移)已经成熟了的危机和历史转折中发展起来的”。没有革命的条件,革命时机不成熟,任何人的“情感激流”都不可能“制造”出革命来。正如太平天国革命是阶级矛盾、社会危机和民族危机交织的产物一样,辛亥革命同样是民族危机严重和社会矛盾尖锐的产物,是腐朽的清政府不愿意、也没有能力抵御外国侵略,更不可能领导国内变革的结果。
20世纪初,中国社会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清政府声称“量中华之物力,结与国之欢心”,沦落为“洋人的朝廷”。为了维护腐朽的统治,清政府对内实施所谓“新政”,但人民面对的却是加捐增税,更加严重的勒索,民难为生,民怨沸腾,群众反清运动遍布全国各地。随着清政府和人民大众矛盾的日渐激化,抗捐抗税、抢米风潮等各种类型的抗清斗争遍布全国城乡,连绵不断。据统计,19O2—1911年,各地反抗清政府勒索压迫的所谓“民变”多达1300多次,发生地区遍布直隶、东北、内蒙、山西、山东、河南、安徽、江苏、江西、浙江、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陕西、甘肃、新疆等省。
日趋尖锐的阶级斗争削弱了清政府的统治,为辛亥革命的爆发创造了客观环境和群众基础。
清末新政和立宪运动,本来给了清政府带领中国走向现代化的一次机会。但是,清政府一次次拒绝了立宪要求,拒绝甚至镇压速开国会和成立责任内阁的请愿运动,变本加厉地加强皇族专制集权,甚至在1911年抛出了所谓的“皇族内阁”。这使得越来越多的立宪派人士对清政府感到绝望,放弃了改良的幻想,投入了革命阵营。那种“通过立宪派主张的改良来逼着清政府走上现代化道路”的说法,在当年就被清政府彻底粉碎了。
而清政府内部满汉权贵之间、汉族官僚集团之间,清中央政权和地方督抚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官僚们离心离德。武昌起义爆发后,各省督抚或附和革命、宣布独立,或拥兵自重、保持观望,或在革命党的进攻下弃城逃跑,几乎没有一个人为清政府效忠卖命。对于一个连自身内部矛盾都无法解决、意志难以统一的腐朽的政府,又怎么能够指望它去化解更为严重的外部矛盾,将中国社会重新整合起来,领导国家走上现代化的道路呢?
当时的清政府,确如孙中山所说的那样:“象一座即将倒塌的房屋,整个结构已从根本彻底的腐朽了”,“全国革命的时机,现已成熟”。可见,辛亥革命的发生是客观情势发展的结果,而不是什么“激进主义思潮”的产物。
宣扬“告别革命”者的另一观点是攻击革命“杀人流血”。这种说法并不新鲜。戊戌变法失败后,康有为等改良派攻击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就是如此说的。对此,革命党人作出了明确的回答:“革命不免于杀人流血固矣,然不革命则杀人流血之祸可以免乎?革命之时,杀人流血,于双方之争斗见之。若夫不革命之杀人流血,则一方鼓刀而屠,一方觳觫而就死耳”。不同立场、观点的人对革命的评价自然不同,这是不足为奇的。
如果真能不用革命、“杀人流血”的方式来实现中国社会的独立和发展,社会永远和平发展,当然很好,但这不过是一种乌托邦式的空想,列宁曾针对这种空想回答说:“只要社会还分成阶级,只要人剥削人的现象还存在,战争是不可避免的”。“战争和国内阶级斗争有必然的联系”,“我们完全承认国内战争即被压迫阶级反对压迫阶级——奴隶反对奴隶主、农奴反对地主、雇佣工人反对资产阶级——的战争是合理的、进步的和必要的。……历史上多次发生过这样的战争,它们虽然像任何战争一样不可避免地带来种种惨祸、暴行、灾难和痛苦,但是它们却是进步的战争,也就是说,它们由于帮助破坏了特别有害的和反动的制度……而有利于人类的发展”。
革命者并非不知道选择了革命战争,就意味着选择了流血牺牲,革命者并非不知道生命的可贵,但他们义无反顾地迈出革命的步伐,是因为他们知道,革命可以“救人救世”,“无革命,则亦无平和,腐败而已,苦痛而已”。只有进行革命才能拯救祖国、同胞于死亡挣扎的边缘,才有生的希望。在占据强势地位的腐朽没落的统治集团不愿放弃其利益和地位的情况下,被压迫阶级反对压迫阶级的国内革命战争是合理的、进步的和必要的。
有人还强调:“革命只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它破坏了一种政治框架之后,并没有提供新的政治框架”。这种看法显然不符合历史实际。革命无疑要有所破坏,但破坏不是革命的目的,而只是为了更好地建设而采取的一种迫不得已的手段,任何真正的革命都不仅破坏了原有的政治框架,还提供并建立新的政治框架。孙中山就指出:“革命之有破坏,与革命之有建设,固相因而至、相辅而行者也”。无论是孙中山和同盟会领导的辛亥革命,还是毛泽东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推翻与建立什么政治制度,都是很明确的。
辛亥革命后,由于资产阶级共和国的道路行不通,出现了帝制复辟、军阀割据的混乱局面,这不是革命造成的,而是帝国主义和封建主义造成的。如果说辛亥革命有失误,恰是它对旧制度破坏不彻底,没有完成反帝反封建的任务,为袁世凯为首的北洋军阀窃取辛亥革命胜利果实和日后的军阀割据混战留下了隐患。
注:本文来自《历史教学问题》2011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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