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样的历史事实能够进入历史解释 | 事实与解释: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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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飞渡 发表于 2020-11-26 09:28: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作者:彭刚
转自:北京大学中国古代史研究中心(ID:BDZGGDSYJZX)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评论》2017年第3期,原标题《事实与解释:历史知识的限度》
一、什么样的历史事实能够进入历史解释?
长久以来,人们所期待于历史学家的,是他们能够通过自己的研究,讲述人们在过去所经历的事情。可是,人们不会满足于,历史学家只是确认和描述,过去发生了如此这般的事实;而是期望他所呈现的,是一幅有着内在关联的历史图景,能够让人们了解历史现象的来龙去脉、前因后果,甚而进一步对历史过程中的当事人的选择和作为做出评判。历史学家工作任务的主旨,就是要提出自己的历史解释。搜集考订史料,勘定史实,当然是历史学家研究工作的题中应有之义,但这一切,归根结底是服务于历史解释的。从事具体研究工作的历史学家,经常同时面对着的,是史料太多和史料太少的情形。在探究特定的历史现象时,往往会出现史料有限、其中无法提炼出充足的信息来构成完整的证据链的情况,面对此种情形,史家只能或者是放弃解释,或者满足于提出推测性的解释。史家常常面对的,还有另一类情形:关于某一历史论题的史料过于丰富,最终只能选择蕴藏于现有全部相关史料中的史实的一部分,让它们进入自己所描绘的历史图景之中。选择性因而就是历史解释的一个不可离弃的特性。[1]的确,对于一个研究工业革命或者文艺复兴的历史学家来说,相关的史料是他穷尽毕生精力也无法完全将其掌握的。而哪些史实应该被纳入自己所提供的历史解释之中,就是历史学家所必须始终面对的一个问题。历史学家选择什么样的历史事实进入自己所要构建的历史解释,依赖于他关于相关事实对于自己论题的重要性的判断。在黑格尔眼中,世界历史进程中的民族和个人,可以区分为世界历史性的和并不具备此种特性的,而只有以其行动和业绩汇入了他所描绘的历史进程的民族和个体,才具有被写入历史的资格。司马光所说“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就再清晰不过地表明了《资治通鉴》的取材标准。杜维运更是径直把“史识”界定为,“史学家的观察力,亦即史学家选择事实的能力。”在他看来,“史学家要有眼光选择极具意义的一般事实使其变成历史事实,并扬弃无意义的事实,大史学家与一般史学家的分野在此。”[2]也就是说,史料中所记载的人类过往的经历,并不见得都是有意义的历史事实,而无意义的一般事实不是历史学家所应该关注的,甚至于没有资格成为“历史事实”。我们可以认可,历史学家的工作就包含了,他必定要在他所掌握的历史事实中做出选择,他要选择的是有意义的历史事实。由此出发,我们可以说,“有意义”,是相对于史家所要考察的历史现象、所要探究的历史论题而言的,它既涉及到具体的历史事实与特定现象和论题的相关性,也涉及到史家对具体历史事实的重要性的判定,而这两者是彼此联系在一起的。与原来某一论题没有或甚少相关性的历史事实,在转换了论题后,也许就具有了很强的相关性,从而原本不具备的重要性,就随之而产生了。半个多世纪以前,爱德华·卡尔在他《历史是什么?》的著名讲演中说道:“过去常说,让事实本身说话。当然,这话是不确切的。只有当历史学家要事实说话的时候,事实才会说话;由哪些事实说话、按照什么秩序说话或者在什么样的背景下说话,这一切都是由历史学家决定的。……正是历史学家按照自己的目的来选择恺撒渡过溪流卢比孔作为历史事实,可是此前此后有成千上万的其他人渡过这条溪流,却丝毫没有引起任何人的兴趣。”[3]可是数十年后,理查德·艾文斯却针对卡尔这话评论说:“到了1980年代,卡尔之论显见为不确了:社会史史家恰恰会对那数百万渡河的平民更有兴趣,包括他们一再反复渡河的行为所揭示出的交通模式;经济史史家则将会对这数百万人的贸易模式和渡河周期感兴趣,如此等等。”[4]对于关注古罗马政治军事史的传统史家而论,固然只有恺撒渡过卢比孔河才值得关注,才具有重要性;可是一旦采取社会经济史的视角,考察的是特定时段人们的交通和贸易模式,原本完全被漠视的数百万普通人的日常行为,就因为与转换了的论题密切相关,从而具备了此前所没有的重要性。因此,在很大程度上,历史事实的重要性是与史家所要探究的历史论题的相关性联系在一起,是依史家研究视角而异的(perspectival)。上世纪后半叶以来,欧美历史学潮流所发生的一个持续至今的重大变化,就是越来越关注普通人在过往历史过程中的经历。社会史中“自下而上的历史(history from below)”的崛起,更往后的新文化史、微观史、日常生活史等新兴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的勃兴,都显示出了同样的趋向。历史学作为一门人文学科,具有自身的价值关怀。价值关怀发生了变化,它所探究的对象也就会随之而发生变化。马克思主义在探究宏观历史过程中的动力机制和规律的同时,也高度关注人民大众在历史中的命运。当代欧美史学对历史过程中结构性因素的关注和对人民大众命运的关切,都受到马克思主义史学的深刻影响,而这两个层面在史学实践中却往往被隔离开来。东德史家库钦斯基就曾经针对当时东欧马克思主义史学的弊病批评说,那里的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们写的高高在上的历史可谓汗牛充栋,但对普通人民的生活经历却根本没有关心过,例如“他们吃什么,穿什么,住的是什么样子,平日在脑子里想些什么,怎样劳动,什么时候休息和就寝,他们生病了怎么办,他们的婚偶来自哪些人群,他们怎样从一地迁往另一地。”[5]而这些层面的内容,恰恰是新的史学潮流所要关注的。杰出的英国马克思主义史学家汤普森,在他的名作《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的开篇,以饱含感情的笔触写道:“我想把那些穷苦的织袜工、卢德派的剪绒工、‘落伍的’手织工、‘乌托邦式’的手艺人……都从后世的不屑一顾中解救出来。他们的手艺与传统也许已经消失,他们对新出现的工业社会持敌对态度……他们的集体主义理想也许只是空想,他们的造反密谋也许是有勇无谋;然而,是他们生活在那社会剧烈动荡的时代,而不是我们。”[6]这样的文字,正是以其对于普通人在历史过程中的喜怒哀乐的关切和同情,具备了令人动容的力量。倘若认定了,“历史是过往的政治,政治是当下的历史”,由这种以政治为中心的传统史观出发,当然只有与金戈铁马的战争、纵横捭阖的政治权谋、风起云涌的重大事变联系在一起的伟人英雄的业绩,才是值得重视的。历史事实的重要性,也是和历史学家投射于历史事实之上的价值观联系在一起的。因为与特定历史论题相关而产生的、以及由于史学和史家的价值观而具有的重要性,都可以归结为历史事实相对于特定参照系而言所具有的重要性。那么,历史事实还有没有相对超脱特定参照系而自身所具有的、内在的(inherent)重要性呢?我们可以以新文化史(同时也可以被归入微观史)的两部代表性著作为例,来讨论这个问题。美国史家娜塔莉·戴维斯的《马丁·盖尔的归来》,通过司法档案重构了过往发生在几个小人物身上的戏剧性故事。一方面,戴维斯的叙述能够让当今的读者真切地感受到,生活在16世纪的法国乡村会是什么样的体验;另一方面,如同其他成功的微观史研究总是展示出更为普遍的关怀和更加宏大的研究意图一样,戴维斯也说:“倘若一部微观史写得好的话,它应该是一部有着自身深厚内蕴的研究,但同时也会揭示出与在它之外的其他进程和事件的关联……比如,就马丁·盖尔而论,没有了早期现代法国国家的司法体系和人们对于社会流动性的广泛期望,他的故事就没有了意义。”[7]这部著作风靡一时,难免让有的人担心,这种着眼于小地方小人物的离奇故事太走红,会不会使得历史学步入日益碎片化的歧途。一位史学家就感慨说,倘若“马丁·盖尔和马丁·路德的名字一样有名,甚至比后者更有名”的话,历史学一定是出了什么问题。[8]戴维斯本人针对以上说法的回应则是:“我希望已经发生的改变是,人们在教马丁·路德们的时候,不再会不考虑到或涉及到马丁·盖尔们。”[9]如若把历史事实的重要性界定为,特定人物和事件对后来人类生活面貌的影响的深度和广度,以及影响所及的地域的广狭和时间的长短等等,那么,无疑可以说,马丁·盖尔与马丁·路德完全无法相提并论。当然,对过往历史的理解,既需要了解马丁·路德,也需要了解马丁·盖尔。只是,这中间仍然有着分别,那就是马丁·路德是不可替代的,而马丁·盖尔则是可以替代的。离开了前者,我们无法理解和讲述宗教改革,而如若不是戴维斯发掘了马丁·盖尔,我们完全可以设想通过别的个案,来达成对于特定时段乡村生活方方面面的理解。这里,我们还可以区分历史的(historical)重要性和史学的(historiographical)重要性。倘若说,马丁·路德比之马丁·盖尔,具有不可比拟的更大的历史的重要性的话,后者却可以因为戴维斯的出色的研究工作,而具有不可忽视的史学的重要性。在历史的重要性方面无足称道者,却可以因为具有史学的重要性,而在历史解释中占据重要的一席之地。意大利史家卡罗·金兹堡最富盛名的著作《奶酪与蛆虫:一个16世纪磨坊主的宇宙》中,主人公梅诺丘是一个以往名不见经传的乡村磨坊主,置身于宗教改革和反改革余波犹在的时代大背景之中,由阅读和自己的思考而产生了一套被视为异端的世界观,两度受到宗教裁判所的审判,从而留下了丰富的文字史料。在金兹堡看来,“梅诺丘的案例是由于两个重大事件才成为可能的:印刷术的发明和宗教改革。印刷术使得他能够以他生养于其中的口述传统来与书籍相比照,让他有了能够将内心深处的观念和狂想表达出来的言辞;宗教改革让他有了向教区牧师、村民和审讯者们表达自身情感的勇气……”[10]如何梳理精英文化和大众文化、印刷文本和口述传统、由阅读而接受的和由自身思考而产生的因素,在这个具体人物身上的交集情形,就成了金兹堡的研究中最具有挑战性而也最能够彰显其创造性的问题。这一微观个案的研究,对于改变和丰富我们对过往历史中相关断面和问题的认识,带来了新的视角。金兹堡在别的地方说过:“在人类学中,一篇特定的研究论文的重要性,并不与如此这般的一个部族的重要性相联系,就像是马林诺夫斯基所说的。相反,它是与研究所提出的问题和答案的总的质量相联系的。我在研究磨坊主梅诺丘时就面临这个问题,……我的想法,是要表明研究一个弗留里的磨坊主对于弗留里之外的读者以及潜在的每一个人所具有的意义,因为通过这个例证可以提出更大的问题来。”[11]的确,马林诺夫斯基所研究的新几内亚和西太平洋上的若干部族,埃文斯-普理查德所研究的非洲努尔人,若不是因为他们出色的研究,恐怕会更少为世人所知。人类学的学科发展史上,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然而,这些开拓了新的视野和方法的研究的重要性,却和这些部族本身在当今世界的重要性几乎没有什么关系。历史学领域中也可以有类似的情形。生活于清末民初的山西乡绅刘大鹏,即便在生前也几乎没有过任何引人注目的行迹,可就是这么一个底层知识分子、商人、农民、时政观察评论者等多重身份混杂在一起的小人物的各种经历,却给我们理解那一段历史,提供了单纯从大人物大事件中无法得到的诸多视角。[12]特定人群在人类学上的重要性和在当今人类中的重要性[13],不必是同一回事;在历史上未必重要的人和事,也完全可以具备史学上的重要性。历史学家要纳入自身的历史解释的,总是在他看来重要的、有意义的历史事实。历史事实并非没有自身内在的重要性,但其重要性也绝非一成不变,而总是随着史学和史家关照的问题的变化、价值观的转换而发生变化和转换的。未必具备历史的重要性的历史事实,却完全可能具备史学上的重要性,从而在历史解释中占据一席之地。
注释
[1]参见约恩·吕森,“我对历史哲学的几点认识”,《历史研究》,2016年第3期。吕森谈到历史解释的选择性时说:“只有符合各自视角的事件才会以叙述的方式进入当下之中。每一段的叙述同时也是一种隐瞒。每一段当下化的事件都掩盖了另外一个事件。对于选择来讲,关键在于哪些内容将要被讲述……”
[2]杜维运,《史学方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1页。
[3] E. H. 卡尔,《历史是什么?》,陈恒译,商务印书馆,2007年,第93页。
[4]理查德·艾文思,《捍卫历史》,第171-172页。
[5]转引自伊格尔斯、王晴佳等,《全球史学史》,杨豫译,北京大学出版社,第283页。
[6] E.P. 汤普森,《英国工人阶级的形成》,钱乘旦等译,译林出版社,2001年,第11页。
[7]参见帕拉蕾丝·伯克对戴维斯的访谈,见《新史学:自白与对话》,彭刚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75页。
[8]同上,第75页。
[9]同上,第77页。
[10] Carlo Ginzburg, The Cheeseand The Worms,The Cosmos of a Sixteenth-Century Miller, translated by Johnand AnneTedeschi, New York, Dorset Press, 1989, p.xxii.
[11]参见帕拉蕾丝·伯克对金兹堡的访谈,见《新史学:自白与对话》,第251页。
[12]沈爱娣,《梦醒子:一位华北乡居者的人生》,赵妍杰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3年。
[13]这里的“重要性”不涉及到价值评判,而是指影响力。


二、历史解释的确定性和不确定性


任何一个学科存在的前提,都应该是它的研究对象总是可知的。如果研究对象终归是不可知的,研究活动就失去了它存在的理由。史学史上出现过的各种各样的怀疑主义和相对主义的论调,对历史学认识过去的能力提出质疑的主要理由,大致都可以归结为两点:史家不可离弃的主观因素妨碍了对于过去的客观中立的认识;史料的有限性和局限性,决定了我们有关过去的了解总是不完整、不全面的。这里的有限性指的是,历史学家的研究活动总是经常面临这样的情形:针对某一历史论题的史料有着不同程度的欠缺,难以让我们构造出没有缝隙的历史图景;这里的局限性指的则是,史料总是特定的人从特定的视角为着特定的目的而有意无意制造出来的,因而并非透明而无分别地反映过去。一个显著的例子,就是如同卡尔所说,我们有关古希腊的历史理解的素材,主要来自于雅典公民,[1]而他们都是有着一定财产的成年男子。从主客观因素提出的对于历史知识的犹疑,一个共同点就在于,从客观、完整的历史知识难以达成这一点出发,而怀疑历史知识的可能性。历史学家研究历史,提出历史解释,其前提是这样一种信念:我们归根结底对于人类过往能够有所认识和理解。那种因为我们难以达到对过去的完全了解、而对历史知识的可能性产生怀疑的论点,其症结恰如英国史家埃尔顿所云,是“忘记了无法知晓全部的真实和全然无法认识真实是两码事”。[2]硬币的一面,是“不全知”不等于“不可知”;硬币的另一面,则是“可知”不等于“全知”。清华大学近年来收藏和研究的战国竹简中有很多珍贵的史料,在很大程度上丰富和改变了我们对上古中国文明的认识,可是,这批竹简能够存留至今,最终得到妥善的收藏、保护、整理和研究,其中有着太多的偶然因素。美国汉学家宇文所安曾经谈到,唐代诗人李绅留存到今天的,基本上都是他后期相当平庸的一些作品,而作为“新乐府”和元和年间诗歌革新运动中的重要人物,他早年的诗歌必定是完全不同的另一番风貌,只是具体情形大概我们永远也无法得知了。[3]这里,我们知道有某个很重要的东西是我们所缺失了的,而且我们有能力知道我们缺失了什么。我们还可以推想,在不少情形下,我们很可能连自己缺失了某些很重要的东西这一点,都不会有机会意识到。套用美国前国防部长拉姆斯菲尔德在为并未在伊拉克发现大规模杀伤性武器辩解时说的话,那就是,“世上有已知的已知(known knowns),也就是我们知道自己已经知道的东西;此外还有已知的未知(known unknowns),就是我们知道自己并不了解的东西;然而除了二者之外,还有未知的未知(unknown unknowns),亦即那些我们甚至不知道自己对其一无所知的东西。”[4]历史学家在提出历史解释时,在有着不断拓展学科知识边界的抱负的同时,又有必要对自己在具体论题上的认识边界保持足够的警醒和谦卑,对自己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什么有着足够清醒的认识。对于同样的历史论题,人们是否应该而且也可以达到同样的历史解释?可以将对这一问题的不同态度,区分为历史解释的一元论和多元论。[5]在一元论者看来,过去的大树只以一种方式倒下,因而对于大树倒下的正确描述方式只能有一种;不同角度的对于大树倒下的描述,只要足够真确无误,它们之间就必定彼此相容而不可能相互抵牾,终归可以汇集成为一个更加全方位的、更为优越的版本。[6]多元论者如海登·怀特,则认定面对同样的历史论题,史家可以提出不同的彼此之间未必相容的解释策略,“其结果就是,我们在致力于反思一般历史时,注定了要在相互竞争的解释策略之间做出选择”,而“选择某种历史图景而非另外一种的最好的理由,归根结底乃是审美的或道德的,而非认识论的”。[7]对于怀特这样的多元论立场,我们可以说:首先,认识论的问题并非这么简单就可以一笔开销了的。英国史家赫克斯特所说的历史学的实在性准则(reality rule),讲的就是历史学家应该讲述“相关的现有证据所能支撑的最有可能的故事”[8],这当然是认识论层面上的问题。同一论题上某种特定的历史解释得到更为广泛的接受,是因为其整合相关历史素材并作出解释的有效性,超过了别的解释,这是再常见不过的情形。其次,即便只考虑怀特所注重的审美的和道德的层次,我们也可以说,就审美层面而论,“诗无达诂”的同时,人们并未就此丧失了对具体诗歌的优劣高下达成共识的可能性,“趣味无争辩”并不就等于“趣味无高下”;就道德层面来说,怀特本人也持有自身鲜明的道德立场而不可能始终保持相对主义的伦理态度。[9]再次,人们对于有关同一论题的不同历史解释的优劣高下,往往能够达成共识;原有的不同视角的历史解释被后起的历史解释整合容纳,成为其中一部分,而后者具备了更大更具普遍性的解释效力;史学史上最常见不过的这种现象,使得史家们经常将历史学的客观性寄托于历史学家共同体的学科纪律和学科共识。[10]这种看法在理论逻辑上固然尚没有得到足够有力的阐发,却无疑比之怀特的说法,更能在史学实践中得到印证。如同别的学科一样,历史学中也常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争议。史料中所蕴藏的史实是否可靠,固然是史家争论的话题;而被认定为可靠的史实,是否具有足够的代表性和重要性,与同一论题相关的各个史实之间有着什么样的关联,应该如何将相关史实拣选出来、连贯成一体并给出合理的解释,更是史学实践中争讼不已的问题。人们习惯于认为,对于某一史实,如果人们对于它所“传递”的信息并无异议,似乎就能够达成确定的解释。与历史事实的确定性相对应的,乃是历史解释的确定性。然而,史学实践中的情形,并不见得就一定如此。对霍斯巴赫备忘录(Hossbach Memorandum)的解释就是一个例子。1937年底某一天希特勒与其手下要员开过一次会议,希特勒的副官霍斯巴赫留下了相关的记录。在这份备忘录中,希特勒谈到了德国争夺“生存空间”的长期政策,明确提到要占领奥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还谈到了与英法开战的可能性。这份档案的真实性从未遭到过质疑,在二战后的纽伦堡审判和若干史家那里,它都被当作纳粹战争机器在二战中的作为是早有图谋的证据。然而,研究二战史的名家泰勒(A. J. P. Taylor)等人却对此种解释颇不以为然。在泰勒看来,那次会议的主题是内政问题,希特勒有关战争的言论,不过是“元首”要超脱于手下人对具体事务的争执,要照例描绘一番远大愿景,只不过这一次的说法恰好与后来事态的发展更相吻合而已。在这里,基于同样认定的史料和史实,却出现了颇为不同而各自都不乏其合理依据的解释。[11]这里的情形似乎是,史实的确定性,并没有随之以解释的确定性。确定的史料和史实,并没有让历史解释就丧失了弹性,甚至是不确定性。然而,史料和史实的束缚,又让历史解释并非就是漫无边际、不受限制的。史家总是要在史料和史实中有所选择,来构筑自己的历史图景。19世纪的英国史家弗罗德(James Anthony Froude)就说:“我常常觉得,历史就像是孩子玩的字母游戏,我们可以随意拼凑出任何单词。我们只要挑出自己想要的字母,随心所欲地排列一番,对于不合我们心意的东西,我们绝口不提。”[12]仿佛挑选和排列都是可以随心所欲、任意而为的。果真要是这样,历史学就没有“家法”可言了。一方面,史实的拣选,总是受到它与论题相关性的限制。我们不能想象,研究工业革命的史家,能够将蒸汽机的改良和当时英国煤炭资源的分布和矿藏特征撇开在自己的视野之外;另一方面,史实之间的关联,绝非如海登·怀特所说的那样,全然来自史家的建构。过去虽然不能为史家所直接碰触,然而,它却每每通过史料对于史家的束缚,来表明其真实不妄的存在。艾文斯说:“从事历史研究就像在做一个拼图游戏,那些拼板分散在一个屋子里的许多盒子之中,其中有一些已经被毁掉,即使我们把所有拼板组合在一起,依然有很多重要的拼板无法找到。最后这幅图像什么模样,部分要依仗有多少盒子留下来且被我们发现而定,这又大致要看我们到哪里搜寻它们。不论如何,尽管我们没法找到所有的拼板,这幅图像的大致轮廓总能被我们把握。于是,我们‘想象’着这幅图像的轮廓,并试图去深入它的细节。然而同时,那些我们已经发现的拼板只能拼出一个蒸汽引擎的图像,那我们就别想着能把它们拼成一个乡野庭院,这根本办不到。因此,我们不能想当然地认为,过去留给我们的痕迹是支离破碎的,历史学家在重建它的时候完全能够海阔天空地进行想象发挥。”[13]这就仿佛,确如人们所常说的,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可是不管怎么样,那哈姆雷特毕竟是优柔寡断、柔肠百结,更长于思索而非行动的,没有人会把他混同于莽张飞。又仿佛,每个人心中自有一个林黛玉,但很难有人会把薛宝钗才会做的事、说的话,安到林妹妹的头上。考察问题的视角不一样,选择的参照系不一样,进行历史解释时需要考量的因素也会不一样。对明清易代这一巨大历史变动的考察,传统的政治史更多地聚焦于宏观政治军事格局下,崇祯皇帝、多尔衮、李自成、吴三桂等人物的进退取舍,把个体的选择视作历史过程的重要变量。军事技术史角度的考察,则可以从各方所掌握的从西欧传来的火器的优劣多寡,对最终的战争结局得出合理的推断。而将这一历史变动纳入全球视野、置于历史人物所置身的自然环境在特定时期的变化中来考察,那个时段在中国所发生的一切,就成了17世纪全球性总体危机的一部分了。[14]彼时北半球进入地球上第5个小冰河期,气候变冷使得东亚这块土地上,不可能再出产足以养活原来那么多人口的食物。给定这样的前提,晚明之际的大变乱就成了无可逃避,微观视角下充满了能动性和可能性的历史人物,在很大程度上,就如同年鉴学派第二代领袖人物布罗代尔眼中的人类,不过是受制于结构和局势的囚徒,“陷入自身无能为力的命运之中”。[15]从微观到宏观、从个体到人群、从事件到结构、从特定地域到全球视野,针对特定论题的相关研究,因其焦点各异、参照系不同,提出的解释也自然不同。然而,这里的情形并不如多元论者所想象的,是各种解释之间互不相容而又各自都能成立。不同层次和视角的解释,彼此之间不能相互替代。宏观的、从结构性因素着眼的解释,无法让我们对具体进程和事件(如满明之间的某场战役、崇祯在对起义军“剿”与“抚”之间的踌躇与决断)达到充分的理解,更无法让我们对身处这场历史大变局中特定个体(如陈寅恪所关注的柳如是)的命运感同身受。微观的、聚焦于个体和事件的解释,却又难以具备宏观的、从结构因素着眼的解释所能提供的对于特定时段历史大势的解释效力。然而,不同层次和视角的解释又绝非彼此隔绝,而是可以相互勾连,互相发明的。比如,对诸如明清辽东战争的进程这样的具体事件,就可以结合早期经济全球化时代军事革命的宏观背景和战事中的各种具体细节,而得到更为充分完备的理解。[16]
[1]“历史一直被叫作一具缺少许多零配件的、巨大的钢丝锯。但是主要的麻烦并不在于漏洞。我们有关公元前5世纪的雅典在雅典公民看来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得很多;可是在斯巴达人、科林斯人、底比斯人眼中的雅典是怎样的,我们却几乎一无所知——更不用说波斯人,或者说奴隶,或者说那些居住在雅典的非雅典公民是怎样看待雅典的了。我们关于雅典的印象是为我们预先选择好的,预先决定了的……”。此段引文见《历史是什么?》,第95页。
[2]埃尔顿,《历史学的实践》(G. R.Elton, The Practice of History, Malden, Blackwell Publishing, 2002),p.46
[3]宇文所安,“史中有史:从编辑《剑桥中国文学史》谈起”,《读书》,2008年第5期。
[4]转引自齐泽克,《事件》,王师译,上海文艺出版社,2016年,第11页。
[5]伯克霍福说:“一元论意味着只有一种最好的或者正确的解释,多元论可以意味着两种或者多种正确解释之间的不可通约,也可以意味着多种解释之间可以也应该调和,从而产生一种最好的或者更加正确的解释。”见其《超越伟大故事:作为文本和话语的历史》,邢立军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84页。在我看来,他所列举的历史解释的多元论的两种情形,只有第一种才是严格意义上的多元论;多种解释彼此相容而且可以百川归海、汇集提升为一种更好的解释,这后一种情形,只能归为一元论。
[6]彼得·盖伊就表示过,后悔将自己研究启蒙运动的名作的副标题写成了“An Interpretation”,而不是“The Interpretation”。见《超越伟大故事》,第81页。
[7]这两句引文,正是怀特在《元史学》“序言”中就明确提出的他此书的七条基本结论中的两条,见Hayden White, Metahistory, The Historical Imagination inNineteenth-Century Europe, Baltimore, The Johns Hopkins University Press, 1973,p.xii
[8]That Noble Dream, p.595
[9]更为详细的讨论,参见拙著《叙事的转向:当代西方史学理论的考察》,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34页。
[10]合著《历史的真相》(阿普尔比,亨特,雅各布著,刘北成、薛绚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11年)的三位女历史学家,就是这样的思路。
[11]此例证出自杜森,“历史学家与他的证据”,载《客观性、方法与视角》(W. J. van der Dussen, The Historian and His Evidence, in Objectivity,Method and Point of View, W. J. van der Dussen and Liond Robinoff eds., Leiden,Brill, 1991, pp.163-167
[12]转引自《捍卫历史》,第53页。
[13]同上,第88页。
[14]参看李伯重,《火枪与账簿:早期经济全球化时代的中国与东亚世界》,三联书店,2017年。
[15]见彼得·伯克,《法国史学革命:年鉴学派,1929-1989》,刘永华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35页。
[16]参见《火枪与账簿》相关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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