衷鑫恣|朱子死亡哲学的四条要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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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1797 发表于 2020-10-31 16:44: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衷鑫恣:《朱子死亡哲学的四条要义》,《朱子文化》杂志2019年第1期

   现代研究朱子生死观或死亡哲学的著作有一些,不算多。如日本学者福田殖1993年发表的《朱熹的生死观》,[1]方旭东2007年发表的《试论朱熹的生死关切》。[2]能见到的都是单篇,无专书。实际上,朱子的生死观并无多少特殊之处,朱子以继承孔孟道统自任,他的生死观基本就是全体儒家的生死观。儒家的生死观,亦即过去中国的主流生死观,可在诸如《中国古代死亡观之探究》[3]等通论性专书中见到大概。若说朱子与其他儒者有何等不同,反而在他对孔孟正统、对三代仪轨有刻意的追寻,对躬身践屡有格外的诚笃,以及由于其思想的体系化,对儒家固有的生死信条有较多论证。

朱子的生死之道,求其要,不过如下数条。

一、生死无神秘

常人怕死,这是许多宗教神学理论建构美好死后世界(如“天堂”“天国”等)的逻辑起点。儒家不是这样的看法。六朝隋唐以来,三教之论生死,以佛教之说最炫人耳目,历代士大夫虽总体上都属于儒家,但在该问题上亲佛背孔的却不少。与此同时,儒家丧祭之礼衰颓,佛教、道教的生死仪式在民间大行其道,士庶送终安魂,往往乞灵于僧道。宋代道学之兴,所以堪称全面复兴周孔之道,其重要一端即是在生死问题上维护发扬正统,与佛教、道教正面对抗。
熟悉朱学的人知道,朱子辟佛老,以实在的“理”本体攻虚无的本体,是其拔本塞源之法。此法亦贯穿于其对佛道生死观的批判中。如苏轼习染佛教,对《易•系辞》的“原始反终,故知死生之说”句,解释道:“人所以不知死生之说者,骇之耳。‘原始反终’,使之了然而不骇也。”朱子便批评:“(苏轼)溺于坐亡立化、去来自在之说以为奇,而于圣人之意则昧矣。”那么儒家圣人的真谛是什么呢?是“穷理”以知我来处、归处,知我所以生、所以死,然后能“顺生而安死”,“岂徒以了然不骇为奇哉?”(《文集》七十二《杂学辨·苏氏易解》)无论佛道,共同点是寻求突破自然界限,获得一种超脱的生命存在。与道学求实的精神相统一,朱子相信儒教圣人的生死观,是平实对待生死,要求从涅槃、神仙等奇幻之说中解放出来。其要点,是否定死亡为通向超自然世界的关口。
有道者不惊惧死亡,佛能之,儒亦能之。至于何以能不惧,儒者不是靠死后升天或轮回之类的图景,而是相信生死一理,“生者必有死,有始者必有终,自然之道也”(扬雄《法言》)。朱子具体说明了人为什么会死:“人之所生,精气聚也。人只有许多气,须有个尽时。”(《语类》卷三)组成生命的“气”衰竭了,人就死了。都是自然现象,何以惧为?把物质性的气视作生命根基,把生命的开端与终结归于自然物质的运动变化,朱子这个观点直承张载——张载气论认为,万物无不在作为宇宙本体的太虚之气的氤氲大化中。孔孟鲜有论气,道学家的气论颇受道家之馈。《庄子·知北游》曰:“人之生,气之聚也;聚则为生,散则为死。”朱子上述之言即是庄子翻版。唐末五代道士谭峭《化书•死生》有言:“夫万物非欲生,不得不生;万物非欲死,不得不死。”谭峭说得明白,无论生或死,都不取决于人自己;在这点上,人与动植物竟无分别,乃至石头瓦片,其风化水解、朽蚀消亡,皆是不得不然。生死之在天不在人,儒道同此见解。
朱子还把生死比作纸的正反两面:“人未死,如何知得死之说?只是原其始之理,将后面摺转来看,便见得。以此之有,知彼之无。”(《语类》卷七四)死只是生的终结和消失,从生到死就像从昼入夜,没有神秘,没有什么不可预知的东西;知生之道则知死之道。一切都在理的范围内,不足为奇。
二、顺生安死

看透了死亡的本质,在朱子为代表的道学家看来,比普通宗教徒不怕死甚至憧憬死更实在也是更高级的智慧,是顺生安死。将此态度较早明白说出,并对近世的中国民族精神产生深远影响的,是张载,其《西铭》曰:“生,吾顺事;没,吾宁也。”换成浅显的话,生死非我所虑,我能把握的,是活一天做一天事,死了便算休息。关于人生过程之为“事”的相续,朱子有言:“人在世间,未有无事时节;要无事,除是死也。自早至暮,有许多事。”(《语类》卷十二)如果把人生分解成一件又一件连续的事,那么所谓生命,就是典型的一个“过程”(process),而非“实体”(substance),从生到死就是简单地经历并完成一段过程;同时,个体生命不可能或至少不应该独立而行,它交接于外界事物,其过程不是孤寂的过程,孤寂从而枯槁的人生为儒者所诟病。顺生者,即是坦然地面对具体的入世的生命,把可能被抽象化的“生命”变成日常的“生活”。通俗地说,就是“过日子”,恰当地应付每日的衣食住行诸常事和一些可能的意外之事。好好过日子这种理念,正是儒家奉献给一代代中国人的生命信条。
朱子的一生,是儒家顺生安死哲学的绝佳示范。第一,朱子奉行孔孟的“不知命无以为君子”,对个人不可控的“命”,绝不做无谓的反抗。朱子相信孔子的话,生死有命,富贵在天。其中,最是死亡不可避免,逃避死亡是可笑的。朱子晚年陷于庆元党禁的漩涡,别人劝他散了学徒,关门避祸。他回应说:“祸福之来,命也”(《语类》卷一〇七);“今为避祸之说者,固出于相爱。然得某壁立万仞,岂不益为吾道之光?”(同上)死亡既然非我所决定,当作平常事即可,“古人刀锯在前,鼎镬在后,视之如无物”(同上)。这里固然是对死的无所畏惧,更重要的,它不是自然死亡,而是人为的横祸,常人的畏惧必是加倍的。之所以能视如无物,又缘于对仁义、对圣人之道价值的更高估量。这是对孔孟“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直接继承。第二,朱子珍惜有限的生命,尽心人事,临深履薄,至死犹然。朱子有《劝学》诗:“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此诗不见于朱子文集,或谓系朱子自勉而作。)庆元六年病革之际,他撰述不止,仍在改《大学》“诚意章”注,“夜里为诸生讲论,多至夜分”(王懋竑《朱子年谱》卷四)。临终,未完的《仪礼经传通解》托付给黄榦等人;又写信给儿子,叫他早归收拾遗作。他做好每件事以求无愧,他淡定而有序地迎接死亡。朱子寿终正寝,死在门人的安静守候中。咽气前示意家中女辈走开,按陈荣捷先生猜测,乃防止她们哀伤哭泣。[4]真可谓“没,吾宁也”。
能寿终正寝,那是正常死亡。正常死亡包括老死和病死,是“人死则气散,理之常也”(《语类》卷三),或“人之所以病而终尽,则其气散也”(同上)。然而还有非正常死亡,朱子称之为“不得正命而死”,如遭刑杀、冤死以及各种意外死亡。这种情况便谈不上顺生安死,因为没有机会。朱子对强死化为厉鬼这种传说也有所解释,总体上是视为一种不合常理的状态。从治国理家的角度,对非常的死亡固然应有一套相应的伦理制度安排,但究竟的做法,是每个人认真负责地面对每日的生活,避免各种可能的横死,这也是顺生的一种表现。例如从孟子教导,君子不立于危墙之下,便避免了一桩危险。不作奸犯科,便不至于受刑戮。如此等等,是儒家的生活哲学和死亡哲学交汇的地方,普通之事中有深远之意。人不能延长自然的寿数(即正命),却能通过糟蹋自己,缩短它。儒家不怕死,而是怕对不起上天交给自己的身体,所以敬重自己的生命。这里,顺从就是敬重。
三、事死有礼

以上是如何面对自己的死。另外是如何面对他人的死,这在儒家主要由礼学给出答案。丧礼、祭礼都是关于生者如何面对亡者的安排,起于人情而合于天理。

丧礼是凶礼,主调是哀戚,最长三年。何谓哀戚?《孝经•丧亲章》:“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此哀戚之情也。”合格的儒者自己也要对后事有所安排,包括丧葬之仪,以明其志,免得生者疑惑。孔子“梦奠”,嘱咐子贡以殷人之礼殡己(《礼记檀弓》)。朱子死前交代门人,丧葬之事,《仪礼》《书仪》参用。

丧礼过后是祭礼,祭礼是吉礼,以时为之,主调是诚敬。《礼记•祭统》:“贤者之祭也,致其诚信与其忠敬,奉之以物,道之以礼,安之以乐,参之以时。”朱子之重礼,年十七八即考订祭礼,四十岁母亲祝孺人卒,居丧尽礼,参酌古今,成丧葬祭礼之书。最后有《朱子家礼》传世,成为后世中国人举行生命礼仪的基本手册。朱子临丧致祭,都能发乎情而止乎礼,《宋史》本传谓:“其祭祀也,事无纤巨,必诚必敬,小不如仪,则终日不乐,已祭无违礼,则油然而喜。死丧之礼,哀戚备至,饮食衰绖,各乘其情。”

祭礼的原则是“事死如事生”。《中庸》:“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父母祖考生前怎么侍奉,死后就怎么侍奉,生死如一,才是至孝。祭礼中的爱敬诚意,即是生时子孙本当具有的情怀。祭礼的核心环节是献祭(大祭必有初、亚、终三献),即以时鲜酒食奉献逝者,盼其能“歆享”(愉快地享用),恰如生时。众所周知,孔子告诉子路:“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未知生,焉知死”。事鬼即祭祀之谓,然而孔子并非要否定祭祀。朱子解释:“幽明始终,初无二理。但学之有序,不可躐等,故夫子告之如此。”(《论语集注先进》)儒家哲学,死亡不是实存,其意义简单体现为生命的丧失,对死的认知取决于对生的认知。同理,对死人(鬼神)做的事,其依据在于对生人做的事。生死不但时间上有先后,逻辑上也有先后。所以对个人而言,无论知行,都要把生的问题摆在前,切近的事解决好,才可往玄远去考虑。儒家对事鬼之事其实非常重视,孔子原是祭祀礼仪方面的大师。朱子祭祖、祭孔、祭亡妻、祭亡友,所在多有,极其虔诚,而前提都是修德自牧。如对妻子刘氏,生前相濡以沫,爱敬有加,死后祭奠以时,深情款款,二十多年后且选择与之同穴。
四、鬼神是气

朱子大量关于鬼神的学说,都是为了证明祭祀的合理性。鬼神魂魄都是气,天地之间阴阳二气的聚散交感无非鬼神,这是道学的信条,它不承认鬼神的超自然属性。朱子说:“气聚则为人,散则为鬼。然其气虽已散,这个天地阴阳之理生生而不穷。祖考之精神魂魄虽已散,而子孙之精神魂魄自有些小相属。故祭祀之礼尽其诚敬,便可以致得祖考之魂魄。”(《语类》卷三)注意,人死气散是气完全消灭,而非飘散各处(使得可以复聚),这是朱子很强调的。既如此,子孙如何感应祖考的鬼神之气?祭祀奉献,意义何在?这就需要求诸“公共之气”概念。如朱子所言:“自天地言之,只是一个气。自一身言之,我之气即祖先之气,亦只是一个气,所以才感必应”;“祖考亦只是此公共之气。此身在天地间,便是理与气凝聚底。”(同上)也就是说,祖考一方面作为个体已经不存在了,另一方面却以某种形式“隐身”在宇宙浩瀚的公共之气中,而其子孙即共享此气,因其气类异常相近,只要祭祀中能极其诚敬,便能“唤醒”祖考的精神(精神是精微的气)。所谓“尽其诚敬,则亦能呼召得他气聚在此”(同上)。这里的关键是公共之气的媒介作用,此气使天地成一体,万物因之互通互联,如同海中亿万鱼虾体内体外都是水,且是同一片水。朱子尽可能不诉诸神秘,不过此气不是总量固定的现成气,而是生灭相循的气,其何以能造化不息本身是一个问题,这就给最高存在留下了空间。朱子思想中的最高存在只能是“天”,而儒家的最高祭祀(郊祀)正是留给“昊天上帝”的。(《程氏易传》:“夫天,专言之则道也……分而言之,则以形体谓之天,以主宰谓之帝。)天从理气两面规定着万物,人死为鬼神,同样在此例。朱子信奉的“生死有(天)命”,也不妨作如是解,即人基于气的生与灭,乃天运而然,非人的意志所能改变。



[1]福田殖:《朱熹的生死观》,载钟彩钧编《国际朱子学会议论文集》下册,台北:“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1993年,页879-891
[2]方旭东:《试论朱熹的生死关切》,载《“朱熹理学与晋江文化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会议论文,晋江,2007年。
[3]康韵梅:《中国古代死亡观之探究》,台北:台湾大学出版委员会,1994年。
[4]陈荣捷:《朱子之于妇女》,载氏著《朱子新探索》,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页532。注:文章转自微信公众号《宋明理学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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