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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时期河湟地区新诸族族体建构共性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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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时期河湟地区新诸族族体建构共性问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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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7 17:4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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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明时期河湟地区新诸族族体建构共性问题研究
作者:
陈文祥,1979年生,民族学博士,青海师范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地址:西宁市,邮编810008
。
摘要:元
明时期河湟地区新形成的几个民族在族体构建上有着鲜明的共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人文环境、族体构建的宏观制度共性和族体构建的模式共性。特殊的自然和人文环境是诸族形成的基础性条件,而社会制度是诸族实现内部整合和凝聚的黏合剂。基于此,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才能形成稳定的文化凝核,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滚动,吸收多元民族因素并凝聚出新的“一主多元”族体雪球。
关键词:
元明时期 河湟地区 民族过程 整体史观
1
问题的提出
西北河湟地区是我国民族形成的重要摇篮,现今生活在这一地区的回、东乡、土、撒拉、裕固诸民族(为行文之便,下文简称“诸族”)大都在元明时期形成于这一区域。这些民族几乎在同一时段、同一区域形成,这不禁让人疑惑:这些民族为什么形成于河湟地区而非其他区域?为什么这几个民族都集中形成于元明时期而非其他时期?元明时期的河湟地区具备何种殊异性而能够孕育出多个新民族?这些新形成民族相互之间在民族形成过程中有什么内在联系?这些民族得以形成的共同条件是什么?想要对这些问题做出较为准确、客观的解答和回应,传统的“族别史”研究范式已难显功,只有在整体史观的观照下,将这些民族的形成过程置于共同的宏观背景和历史进程中分析,才能真正有所发现。
当前学术界对这些民族的研究,多是在传统“族别史”研究范式下的个别民族历史的研究,一般都着眼于其中某一特定民族,忽略了对共性问题的研究。当然,也有一些学者已经在这种综合性研究方面做了初步的探索,其中较为宏观的理论探索,当属费孝通先生,他在早年提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时,就力图超越传统“族别史”研究范式,用“整体”的观念来探索中华多民族在历史与文化上的复杂关系;在具体研究上,周星的《黄河上游地区多民族格局的历史形成》、米海萍《论明代青海多民族格局形成的原因和特点》以及
杜常顺《论河湟地区多民族文化互动关系》等
论文都对河湟地区多民族形成的历史过程和特点作了精辟的分析;而秦永章的专著《甘宁青地区多民族格局形成史研究》,则对这一地区多民族格局的形成特点、规律进行了深入分析;钟进文先生的《甘青地区特有民族语言文化的区域特征》一书对诸族中除回族外的几个民族形成的多源流性做了一定的分析,但因该书主要着眼于语言文化,所以对诸族形成共性的分析比较简略。综观这些研究成果,它们多是从区域多民族格局形成和民族文化的角度展开的,并没有对河湟地区新形成民族在形成过程中具有的共性问题作更深入的整体研究。
本文正是基于此研究现状,尝试跳出传统“族别史”研究范式,从整体上探讨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在民族形成上的共性问题,以期抛砖引玉,进一步深化对这些民族社会历史发展共性问题的研究。
2
诸族族体构建之环境共性
生态人类学研究认为环境对文化具有强大的塑造作用,它不仅决定文化特性,而且也对文化产生作用,尤其在生产力水平不发达时期,环境对人类活动的制约和影响更为显著,一个民族及其文化的生成,往往与其生存环境密切相关,“民族的差别归根到底是文化的差别,而培植这种差别的土壤是不同的生存环境”。对于元明时期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来说,河湟地区特殊的自然与人文生态环境对他们的形成至关重要。
(一)诸族族体构建之自然环境共性。河湟地区的自然地理形貌主要由河湟谷地及其两翼的山地和丘陵地带共同构成,河湟谷地呈宽谷、峡谷相间的串珠状分布,所占区域面积比例并不大,却是这一地区的核心;在河湟谷地两翼更大范围内分布的则是连绵的高海拔低山、断裂丘陵和梁峁地貌。这样的自然地貌状况造就了河湟地区自然地理环境的险要性和封闭性,使这条处在青藏高原和黄土高原交汇过渡地带、沟通东西南北交通的枢纽孔道,在历史上具备了重要的战略意义,“其隘则水扼西北,其险则水阻东南,北依山以作镇,南跨河而为疆,地接青海、西域之冲,治介三军万马之会,金城屏障,玉塞咽喉”。与此同时,“重重山岭,道道关隘,使得河湟地区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地理单元,既给河湟地区的对外联系带来诸多不便,也给河湟地区带来了相对的平稳”。这样的自然条件,易使进入这里的各类文化形态凝固化,并得以持久保存。
元明时期新形成诸族先民正因生活在这样的环境中,才使自身原有文化得以较好地保留和传承。如河湟地区回族主要聚居在日月山以东,诸如大通、门源、民和、祁连、化隆、临夏等州县,这些州县境内基本以山地、丘陵地形地貌为主,如门源境内达坂山和冷龙岭分别横亘南北,山地面积占全县面积的83.1%,民和县由达坂山和拉脊山余脉构成县境地架,山地面积也达到71.86%,化隆县境内崇山密布、峻岭相连,八宝山、青沙山、马阴山、花枹山、毛洞山等列布县境之北,卡力岗山、拉扎山横贯县境中南部蜿蜒东西,高山地带占全县总面积的17.86%,中山地带占17.24,沟壑丘陵地带占60.08%,而临夏回族自治州作为河湟地区回族最大的聚居区,其境内山地分布也极广,较大山岭163座,尤其横亘于西部和西南部的五台山、雷积山、达里加山、公太子山、母太子山、白石山、莲花山等,海拔都在3000米以上。东乡族聚居的东乡族自治县更是山峦起伏、沟壑纵横,整个县境地貌就是由六大山梁夹着六条山沟及其伞状放射出的几十条纵横绵亘的支岭、支沟构架起来的。土族主要聚居区——青海互助土族自治县——境内山川相间,祁连山支脉达坂山从西北到东南贯穿全境,山区占全县总面积50%左右。撒拉族聚居的循化撒拉族自治县也同样多山、多沟,山岭面积占全县总面积的73.2%。裕固族聚居的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除明花乡位于平均海拔1600多米的沙漠之中外,其余(乡镇)均在海拔2000—5000米的高山峻岭之中。可见,这些民族生活的区域基本都分布在交通不便、比较封闭的山区,同外界的接触比较少。
河湟地区如此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使得这些民族形成之初的原有文化能够最大程度地保留下来,为她们在各自的文化特质背景下形成新的民族奠定了基础。当然,这些民族在共享相同的宏观自然地理环境的同时,各自所处的自然地理环境在微观上还有一定的差异,这是他们成为不同民族的环境基础。
(二)诸族族体构建之社会人文环境共性。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之所以能在这一区域实现族体建构,还同元明时期河湟地区多元化的社会人文环境状况密不可分。自唐以来,伴随着政治、经济和军事上的互动,汉、藏两大文化体系在中国西北地区经历了长期碰撞、相互冲蚀和整合。吐蕃王朝建立后,唐蕃冲突就持续不断,时而吐蕃东进侵扰、时而大唐西出反击,到了五代宋时期,河湟地区还是以藏文化占据优势。
而当元代蒙古人强势崛起后,西北地区无论在种群上还是在文化上都开始呈现多元化的特征。当然,其中汉藏文化仍是主体。但约略于元末明初,汉、藏文化(或者说农耕、游牧文明)在西北地区逐渐确立了并存共处的衡稳状态。而河湟地区则成为此两大文化体系共同影响和作用的核心交汇区,并成为一种“夷夏熔融”的文化过渡地带,为两大文化体系提供了避免直接冲突的过渡、缓冲“潮间带”。
明代河湟地区人文环境的这种“潮间带”特征使得汉藏文化都未能在此获得绝对性优势,而是都呈现了“过渡性”、“边缘性”的特征,从而在族群分布上“番汉杂处”,在语言、礼俗等文化现象上更是“番化”与“华化”并存。尤为重要的是,在这样的文化边缘地区,“大家都不太讲究正统与地道的规矩。然而就是这样的边缘性与不地道,使得不同民族、不同宗教的民众在此融洽相处”,由此,两大强势文化对存在于该区域的一些次生文化或弱势文化的同化进程减缓,且具有了更强的包容性,族际间文化互动和涵化也更加频繁,从而使河湟地区具有了多种民族文化并存和发展的条件,或者说具有了一种“多元文化生态”,并奠定了该地区以后民族文化整合和重构之基础。
这种“多元文化生态”是尚未形成独立民族、仍处在潜民族阶段的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原有文化在一定程度上得以保存而未被两大强势文化同化殆尽的关键。如作为土族主源的蒙古人,主要是蒙元时期随蒙古大军进入河湟地区并滞留此地的,若非如此,土族极有可能无法形成,而终究可能继续保持蒙古族特征或者成为汉、藏民族的一部分。又如回、东乡等信仰伊斯兰教、人口较少的民族,形成更受益于河湟地区的多元文化生态。因为伊斯兰文化不是当地的土著文化,主要是元代作为外来文化楔入这一区域的,如果没有当时河湟地区较为包容的“多元文化生态”,在两大强势文化的排他性文化迫力影响或侵蚀下,或者难以在这一区域立足,或者就要接受被同化的事实,正如陈垣先生在《元西域人华化考》中所举回回代表性人物在宗教信仰、丧葬习俗等方面被儒化、华化之情形。
而且,在这种“多元文化生态”环境中,各个处在潜民族阶段群体的自我意识更容易被激发出来,因为民族本就如梁启超所言“谓对他而自觉为我”,是在比较中才能认识自我,构建自我认同及同他者的边界,从而加速其民族文化的整合与重构,最终形成一个新的民族。
从总体上来说,元明时期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在民族形成和族体构建上的共性因素中,最为基础的就是他们所共享的这一区域特殊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可以说,这些民族的形成决然离不开这种特殊外在环境的影响和塑造。
3
诸族族体构建之宏观制度共性
元明时期,政府的多项宏观政治制度对诸族的形成也影响颇巨。元朝是中国历史上由少数民族建立的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它所推行的各种社会政治制度极大地推进了中国各民族的融合与重组。其中,对元明时期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族体构建影响至深的是其分化民族的等级制度、军事屯戍制度以及文化兼容并蓄制度,因为这几项制度对本文所涉民族的民族意识、民族认同的形成至关重要,而明朝政府继元大统后实施的试图消除胡人影响乃至同化胡人的举措更是加速了诸族的最终形成。
(
一)种族等级制度。“四等人制”是元代在处理统治民族与被统治民族政治地位问题时采取的最具特色的政治制度,这一制度给辖境内的各族群赋予不同的政治地位,其中作为统治民族的蒙古人居首,色目人次之,汉人又次之,南人地位最为低下。这种地位上的差异明确表现在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蒙思明先生曾将其总结为七个方面:
一曰,各级官署之长官,皆专于蒙古人,其次为色目人,而汉人、南人不与也……二曰,一般较高级之行政人员,亦多为蒙古人或色目人所专有也……三曰,管辖军政与武器之官吏亦专任蒙古人,色目人已极少,而汉人、南人则绝不与也……四曰,入仕途径与官吏迁转之难易,亦四级迥乎不侔也……五曰,刑罚方面,其司法机关与处分宽严之不同也……六曰,武器限制之殊等也……七曰,一般待遇之差异百出也。
可见,这种族群等阶划分制度所涉及的领域是极为全面和广泛的,尤其在政治权力领域更是如此:蒙古、色目人是得权的第一集团,而汉人、南人则是失权的第二集团。尽管元统治者实施这种区别不同族群的等级制度的目的,“无非欲借种族牵制、大权专揽之方法,以保持其已成之政治地位,而因以永续其既得之经济利益而已”。但在客观上,这种“以蒙古人为国之根本、色目和汉人互相牵制的政策又导致了民族分布格局的巨大变化,进而为更大范围内的民族融合创造了条件”。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的先民正是在这样的政治条件下在中国扎根、发展,并加速实现其族体形成或融合的。
元明时期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的先民在元代基本上都属于蒙古、色目人群体,处于第一权力集团,如回、东乡、撒拉等族先民都属于回回人,而裕固族同回鹘、畏兀儿人关系密切,土族则以蒙古等人群为其主源,并包含了一定的色目人要素。尽管有元一代国祚短暂,但其推行的四等人制还是极大的强化了这些民族先民的自我意识,因为蒙古人、色目人的身份在元代就意味着社会地位和政治机遇,而“族群是人类在资源竞争中为了追求集体利益,并限定可分享资源的人群范围,而产生的以主观认同凝聚的社会人群”。由此,他们的自我意识和内聚力不断增强,群体认同感也不断得到强化,以至于他们对汉人、南人的优越感和认异感愈发强烈,甚至“自以为右族身贵,视南方如奴隶”。在这种心态下,尽管元代的色目人尚不具备形成民族的充分条件,但却具有了酝酿民族因素的土壤,有了向民族转化的趋势。也就是说,这一时期的诸族先民在政治因素的催化下,已经步入了形成民族前的过渡、萌芽状态,即潜民族阶段。但要从潜民族阶段跨越到真正的民族共同体并非水到渠成,通常需要强烈的外力刺激和进一步催化,尤其是在“对立的群体和不利的外部环境面前,很容易因利益的一致或其他共同点在‘民族’的名义下自我认同、自我感悟,从而使非民族共同体呈现出民族的色彩,最终造成向真正民族的凝聚和过渡”。对色目人来说,他们同蒙古人“系来自漠北与域外的一个‘命运共同体’,与蒙元政权休戚与共……色目人协助蒙古人统治汉地、江南,亦因而分享蒙古人之种种特权。而其特权之维系端赖蒙元政权之存续”。故元明鼎革对色目人的冲击远远大于汉人,给他们造成了极其不利的外部现实社会环境,因为明政府切切实实地给色目人制造了强烈的外力刺激和催化——他们一方面试图全面消除少数民族文化对汉人的影响——“其辫发、椎髻、胡服、胡语、胡姓,一切禁止”,另一方面还实施了民族同化之新政——
“凡蒙古、色目人听与中国人为婚姻,不许本类自相嫁娶,违者,杖八十,男女入官为奴”。这尽管使得一部分色目人融入了汉族中,但也有一部分色目人不仅没有因此被同化,反而在此刺激催化下群体自我意识增强,原来笼统的“色目人”认同更加趋于明确,即原本
构成复杂的色目人内部不同次级群体的边界也逐渐明晰化,开始各自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形成新的民族。
(二)军事屯戍制度。军事屯戍制度尽管不是元明时期独有的制度,但其对元明时期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的族体构建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尤其是元代在西北地区的屯戍布局对诸族的形成影响深远。明初为了防范西北地区蒙古残留势力而屯戍这一区域的军队对诸族族体构建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军事屯戍制度基本存续于整个蒙元时期,“国初,用兵征讨,遇坚城大敌,则必屯田以守之”,而当
大规模的军事行动逐渐结束,“海内既一,于是内而各卫,外而行省,皆立屯田,以资军饷”,
同时“为了镇压内乱、抵御外侮、保存皇室威权,不得不屯驻适量的武力于国内及边塞之重镇”。这些边塞重镇通常都由蒙古宗王坐镇,若有战事则由他们负责指挥驻地大军。
忽必烈定都大都后,为防范西道诸王,西北地区成了元朝军事屯戍的重点区域。而在西北地区,河西走廊和河湟地区更是其屯戍的中心区域,“当时军屯地区虽遍布于西北各地,但其主要地区仍在河西走廊一带”,而在河湟地区更有大量的蒙古宗王屯驻,因为这是东攻金夏、西定吐蕃、南下平宋、西征西域的战略要地。跟随这些蒙古宗王屯戍西北的军队则主要是
“从各千人队、百人队中抽出人来组成的军队,派赴某地区,在那里长期驻扎”的
探马赤军,由于是“长期驻扎”,
随着时间的推移,屯戍各地的探马赤军有较为固定的驻地,且“为了使探马赤军人能够长期稳定地在农耕地区驻守,蒙古统治者逐渐改变他们原来游牧的生活方式,拨出田地给军人家属、军驱耕种,定居屯耕,以适应农耕地区的生活”。这使得探马赤军兵丁开始安家落户,逐渐实现了由兵变民的身份转化。而在明元鼎革之际,这些由兵转民的群体大多未能随元廷北遁草原,而是落居当地了。此外,需要强调的是,这些由兵转民的探马赤军是抽调而来的,其成分通常比较复杂,虽以蒙古军人为主体,同时又有部分色目人和汉人。这种新的多元化的外来人口为元明时期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的族体构建提供了丰富的人口资源,当时屯戍河湟地区的军队成为此区域新形成诸族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西北回族的形成就同蒙元时期的军事屯驻制度关系密切,所有研究西北回族史的著作都认可其形成同蒙元宗王之镇戍与探马赤军之屯驻为民密不可分,因在战时,西北地区的蒙古宗王“恒以回队为前锋”,而政局甫定,忽必烈即令“探马赤随处入社,与编民等”,成为当地回族的来源之一,如“留在河州‘屯、垦、牧、养’的回回炮手军匠及回回军工匠人等,自然就成为当地回族的先民了”。学者将东乡族的形成同回回人(尤其是其中的撒尔塔人)在该地区的屯驻联系起来,并以东乡地区有大量有关屯驻的地名为佐证,如巴苏赤、沙黑赤、探马赤、免古池、亦哈池、屯田、民地等,并认为探马赤军解体,脱离行伍生活,军户变为定居民户。而在土族形成过程中更是如此,如李克郁认为土族之所以能形成,其中第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其先民是“元代驻守甘肃行省的蒙古人,民族来源是共同的”。裕固族形成中极为重要的撒里畏兀儿人同样也是屯戍西北的蒙古宗王及其部属,“出伯死后,其子孙一系威武西宁王衔,一系豳王衔。系威武西宁王衔者,成为后来的撒里畏兀儿的组成部分,构成裕固族源流两大支系之一”。部分学者对撒拉族与元代屯戍之间的关系表述的更为直接,“研究历史的学者们已基本达成了一个共识,即撒拉族就是当时蒙古军队的一支签军”,帮助蒙古人镇守和管理军事要地积石州。
明初,在铲除蒙元在西北地区的残余军事势力后,明政府相继在西北地区建立了河州、岷州、洮州等军事卫所,驻有大量军队。其中,回回将领沐英所部“许多‘江左’、‘淮泗’和南京的回回军士留在甘肃洮州和青海东部一带屯田,后落籍为民”。他们成为西北回族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仍有部分回族保留了来自南京珠玑巷的历史记忆。
可见,诸族的形成同元明政府在西北地区的军事屯驻制度关系密切,这些屯戍西北的军士为元明时期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的族体构建提供了丰富的人口资源。
(三)文化兼容并蓄制度。元朝是一个大一统的庞大王朝,其辖下民族众多,文化迥异,人口流动频繁,族际互动密切,如何对待这些民族及其文化——尤其是宗教文化——就成为元朝统治者必须关注的问题。为此,元朝统治者实施的是多元文化兼容并蓄的政策,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多语兼用、诸教并崇和各从本俗。
在元代的绝大多数时段里,社会各领域通行的语言文字,除了蒙古语文外,还有汉语文和回回语文。在宗教文化方面,尽管元朝统治者尊崇佛教,但在绝大多数时段里他们对其他宗教文化也表现出了极大的宽容度和包容性,其基本的宗教政策方针“就是对一切宗教都采取极其宽容的态度,不论任何宗教,只要没有反对蒙古的色彩,都采取保护和怀柔的政策”。而元代各从本俗的政策则使各族群得以从政治层面上较好的保留和维护各自的文化传统,为诸族后来的形成奠定了文化基础,这同明初实施的政策差异较大。
所以就宏观制度来说,元代实施的这种文化兼容并蓄制度是诸族在河湟地区形成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对元代东来的回回穆斯林来说,文化兼容并蓄制度对他们在中国土地上定居极为关键,若非如此,元代将很难出现大批西域穆斯林迤逦东来的壮观景象。又如,在裕固族的形成中“古代的回鹘、蒙古、藏族和汉族是其基本民族族源架构,其族体文化是突厥文化、蒙古文化、藏文化、汉文化以及汉传佛教文化、藏传佛教文化、伊斯兰教文化等多元文化交流融汇的结果”。若非有元一代的文化兼容并蓄制度,此多元文化的交流融汇、并促成裕固族的诞生是不可想象的。
当然,从具体实践上来说,元代的这种文化兼容并蓄制度在具体社会实践中由于种族等级制度的影响而未能促进民族间的大融合和族体整合,更没有直接催生诸多新民族的诞生,甚至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族群间政治和心理的对立。但是它在客观上塑造和准备了在民族共同体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极其重要的一些要素,如民族语言、民族传统文化习俗以及宗教文化等,为明代新族体的融合、构建奠定了基础,因为在民族形成过程中,各民族共同的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是其基本特征,而且在有的民族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宗教起着重要作用。
总而言之,在元明时期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的形成过程中,统治者实施的各种宏观政治制度起着重要的催化作用。当然,以上详述的只是其中最为重要的三方面因素,元明时期的赋税制度、科举制度等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可以说,诸多宏观制度的共同作用催化了诸族的形成。
4
一主多元:诸族族体构建之模式共性
民族在形成发展过程中从来不是直线演进的,而是有着曲折复杂、融聚析离的构建过程。有学者将
民族的形成过程描述为一个类似于滚雪球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通常都是先形成一个文化凝聚核心,当这一文化核心的凝聚力和吸引力足够强大时,它将会不断吸引其他人群融入其中,越滚越大、越滚越结实,最终形成一个实实在在的民族共同体。
当然,这个凝核也需要经历漫长的分离聚合过程才能形成,在此期间,“古代族群群体经过长期的同化或融合,最终形成了同源异流、异源同流和异源异流的渊源状况”。这实际上就是一个凝核组成成分的筛选过程:能够整合到一起的群体及其文化形成一个稳定的共同体,而无法完成整合的群体及其文化则分道扬镳、另寻发展方向。一般情况下,当一个雪球的凝核形成后,便开始了其滚动、膨大的过程,大量与其同质性的或受其吸引的群体被融入其中,甚至两个同质性较高的凝核也能再次合二为一,构造一个更加庞大的雪球,这是民族族体的微观融合、构建过程。尽管具体到每一个民族,它们的具体构建模式各不相同、各具特色,但一般来说,比较常见的微观模式主要有多元熔融和一主多元两种。就元明时期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而言,都有鲜明的共性,即诸族在族体构建上都以一主多元为特征。
河湟地区回族的来源是比较复杂的,除了唐、吐蕃、大食在西域地区争雄时滞居河湟的穆斯林兵士、商人、传教士外,主要是元明时期进入这一地区的回回色目人,其主要构成成分有波斯人、突厥人和部分阿拉伯人等。他们在元代尽管被统称为回回,但其内部还保留着相当明显的群体边界,他们在来源、语言、宗教、职业、社会阶层等方面都存在着一定的差异性,是“一个含有多个边界清晰的次级群体的族群”。明代这个被外界认为是一个统一体而实际上内部边界明晰的共同体在帝国强大的政治压力下以及同其他民族的交往、认异过程中,其内部多元文化逐渐熔融合流,他们将曾经作为他称的“回回”内化为自称,形成了一个以伊斯兰教为精神联系纽带和核心的共同体,并以此为族体文化凝结核心,吸引和吸收汉、蒙古、藏、维吾尔等多元民族成分融入其中,促使其族体之雪球不断发展、壮大,最终形成河湟地区的回族。东乡族的族体构建也是一主多元模式,是以撒尔塔人为凝聚核心,融合其他一些民族成分而形成的,融入其中的多元成分主要有回族、汉族、蒙古族、藏族。土族也是如此,他们是“由蒙古人和蒙古化的沙陀人为主,吸收畏兀儿(即古之畏兀儿,今之裕固)、汉、色目人、藏等民族逐步发展形成的”。撒拉族则是以来自中亚撒马尔罕一带的撒鲁尔人为凝聚核心,不断吸收、融合周边多元民族成分,“其中吸收蒙古族、藏族、回族、汉族的成分相对较多”。裕固族的族体构建模式尽管也是一主多元,但同其他几个民族相比则略有不同,因为融入其中的多元文化成分中蒙古族文化占据了绝对的优势。一般认为,裕固族主要源于河西回鹘,并在明代融合了赤斤等卫蒙古部落以及部分汉、藏民族成分,开始了构建新的民族共同体的历程。正是因为裕固族的族体构建中融合的蒙古族文化的影响比较大,所以其族体形成要略晚于其他几个民族,在明后期才逐渐形成。同样也是这个原因,裕固族形成了一个民族操两种不同民族语言但却拥有共同的“尧乎尔”民族认同的民族特色。
综合考察元明时期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族体构建的“一主多元”模式,可以看出其中有三个鲜明的特点:其一,诸族主源基本上都是由外来人群(河湟之外),他们在进入河湟地区后才以“一主多元”的模式融合其他人群并形成一个新的民族;其二,诸族在形成过程中或多或少吸收了当地人口较多或在文化和政治上比较强势的汉、藏、蒙古、回回等群体的成分;其三,诸族在发展过程中,相互之间也有着较为密切的人口置换与文化交流,“这一区域内各民族形成发展的历程不尽相同,他们是在不同历史时期各民族相互融合混血的直接后裔,在每个民族的来源中,具有鲜明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特点”。这几个特点一方面说明外来文化更容易消解当地强势文化的发展惯性而形成新的文化共同体,但另一方面也说明了各族群之间的人口置换、文化交流和互动可以促进各民族对彼此的包容接纳、和谐共生,有利于新形成诸族在该区域的顺利形成和平稳发展,因为从民族政治学角度来说,“政治共同体的正常运行和长治久安,不仅取决于它内部的整合程度和由此产生的社会凝聚力的大小,也取决于社会的包容程度和社会成员的接纳尺度”。
5
结语
通过以上的分析,可以初步回答文章开头提出的那些问题了。元明时期的河湟地区具备了民族形成所需的得天独厚的条件:较为封闭的自然环境为各民族保存自身文化、免于强势文化的同化提供了天然屏障;从黄土高原到青藏高原的过渡区域特征保证了该区域人群对不同经济文化类型的包容性;在社会人文环境上的过渡性特征和元代的文化兼容并蓄制度维护了该区域的文化多元性;元代的种族等级制度强化了该区域各族群的自我优越感;元明时期的军事屯戍制度造成了河湟地区频繁的民族人口流动和迁徙,从而为该区域注入了新鲜的血液。可以说,特殊的自然和人文环境条件是诸族形成的基础性条件,若缺乏这一基础,大部分元明时期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先民的文化将被汉、藏两大文化体系所同化,因为他们无论在人口上还是在文化影响力上都处于弱势,很难保存其原有的文化,更不可能形成如此众多的民族;而社会制度是诸族实现内部整合和凝聚的黏合剂,若非这些宏观制度的催化,同样也难以将内部并不统一的诸多人群整合为一,或者至少会极大地延缓这些民族族体的构建速度。而这些条件在元明时期的河湟地区同时具备了,这才使得河湟地区新形成诸族能形成稳定的文化凝核,并以此为基础不断滚动,吸收多元民族因素并发展成一个新的民族雪球。
该文原刊《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20年第3期,文字有改动,注释略去,引用请参照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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