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在清朝前期的司法实践中,“既有定例,则用例不用律”。因时所需,皇帝的谕旨、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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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hter 发表于 2020-9-18 20: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试卷: 2020年南昌市第二中学高三模拟试题


[单选题]

4.在清朝前期的司法实践中,“既有定例,则用例不用律”。因时所需,皇帝的谕旨、内外的奏准均可定为条例。依照规定,定期修例,旧例不断删改,新例不断增加。这反映出当时








A. 法律具有至高权威

B. 律例体系缺乏实用性

C. 皇权专制色彩浓厚

D. 封建律例具有随意性


参考答案: C


本题解释:
根据材料内容可知清朝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皇帝下的旨意,皇帝批准大臣的奏折都可以作为一种定例与法律同样起作用,并且是优先使用,从而说明皇权可以超越法律,即皇权专制色彩浓厚,故选C;A与材料内容不符,排除;材料所示律例体系实用性较高,B错误;材料体现的案例如有定例要先使用定例为审案依据,没有定例才适用法律,不能说律例具有随意性,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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