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支平 | 傅衣凌与中国社会经济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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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ghter 发表于 2020-10-1 19:22:3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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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陈支平,厦门大学历史学系教授
来源:《大连大学学报》2008年第2期

傅衣凌教授是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的主要开创者。傅先生毕生的学术贡献,在于他对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工作,力图通过深化地域性的细部考察和比较研究,从特殊的社会经济生活现象中寻找经济发展的共同规律。他建立了从研究新、旧的两种因素的矛盾变化来把握社会经济的实质和把社会经济构成和阶级构成、阶级斗争联系起来考察的两个基本研究构架。而他的所有研究构架和研究结论,无不都是从区域性微观分析和区域间的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来的。这种从局部到一般,又从一般回到局部的研究理论与方法,可以说是傅衣凌先生从事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的精髓所在。

傅衣凌教授是中国社会经济史学的主要开创者,杰出的明清史学家。傅先生毕生的学术贡献,主要就在于他对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工作,力图通过深化地域性的细部考察和比较研究,从特殊的社会经济生活现象中寻找经济发展的共同规律。 早在上一世纪30年代,刚刚步入史坛的青年傅衣凌,就经历了中国社会史论战和农村性质论战的洗礼,他有鉴于歪曲中国历史的种种谬说,以及一般论说流于空泛教条的弊端,立志写作中国农民论、中国农村经济史、中国商业资本史。他以初步学习亚细亚生产方式理论的体会,吸收传统学术和日本史学、西方社会学、经济学、民俗学的长处,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经济学方法而崭露头角。这就是:在搜集史料时,除正史、官书之外,应注重于民间记录的搜集,以民间文献证史;广泛地利用其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进行社会调查,把活料与死文字结合起来,以民俗乡例证史,以实物碑刻证史。在探讨经济史中,特别注意区域性的局部分析,以小见大,从微观到宏观,又从宏观审视微观的研究理念。1939年傅衣凌在永安福建银行经济研究室工作时,曾编有《福建省农村经济参考资料汇编》一书。那时为躲避日机的轰炸,在距城十多里的黄历乡的一间老屋,无意中发现了一大箱民间契约文书,自明嘉靖年间以迄民间有数百张之多,其中有田契、租佃契约以及其他帐簿等等,他即依据这些契约整理成三篇文章,编为《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一书,在福建协和大学出版,这是我国学者第一次 引用民间契约文书研究中国中国社会经济史的著作。他在此书的正文之前写有一篇题记,指出了他早年治史的四点思维和方法:第一,我常想近十数年来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至今尚未有使人满意的述作,其中的道理,有一大部分当由于史料的贫困。这所谓史料的贫困,不是劝大家都走到牛角尖里弄材料,玩古董;而是其所见的材料,不够完全、广博。因此,尽管大家在总的轮廊方面,颇能建立一些新的体系,惟多以偏概全,对于某特定范围内的问题,每不能掩蔽其许多的破绽,终而影响到总的体系的建立。所以近来一般的社会经济史家颇积极地提倡经济社区的局部研究,以为总的体系的鲜明基础。本书即是站在历史学的立场上,考察福建农村的经济社区的一个尝试。这 一块园地,目前虽尚在试作期间,不过我相信当不会使大家感到完全失望的。 第二,在中国社会经济史的论坛上,对于秦汉以后的中国社会经济形态,异说颇多,有一派的研究者,都否认其属于封建社会的范畴之内,他们所提出有力的证据,说是秦汉以后的中国已看不见有农奴制度的存在,所谓的佃客、客户、佃户等等都为国家的自由佃农,其与地主所发生的关系,是契约的,而非身份的隶属,这一个推论,和历史的事实是否相符合呢?我愿意提供本文所搜集的资料,让大家好好地推敲一下,看看他们——主佃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呢? 第三,本书的内容,虽侧重于福建农村经济社区的研究,然亦不放弃其对于中国社会经济形态之总的轮廊的说明,尤其对于中国型封建主义的特点的指明的责任。譬如中国封建社会史的分期和氏族制残存物在中国封建社会史所发生的作用这一些问题,从来论者都还缺少具体的说明,故本书特搜集此项有关资料颇多,惟为行文的便利说明,多附述于各编的注文中。其中所论,虽不敢说有什么创见,但为提醒国人的研究,亦不无些微意义,此点,希读者注意及之。第四,谁都知道社会经济史的研究,应注意于民间记录的搜集。所以近史家对于素为人所不道的商店帐簿、民间契约等等都珍重的保存、利用,供为研究的素材。在外国且有许多的专门学者,埋首于此项资料的搜集和整理,完成其名贵的著作,而在我国则方正开始萌芽,本书对于此点也特加注意,其所引用的资料,大部分即从福建的地方志、寺庙志以及作者于1939年夏间在永安黄历乡所发现的数百纸民间文约类辑而成,皆为外间所不经见的东西,这一个史料搜集法,为推进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似乎尚值提倡。

这本小册子,可以说是傅衣凌教授开创中国社会经济史学派的奠基工作。当时处于战争环境,交通隔绝,此书在国内流传不广,但很快被介绍到日本,成为战后日本史学界重建中国史学方法论的一个来源;而后又由日本学者的媒介,传播到美国,成为美国五六十年代中国研究方法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于区域农村社会经济的探索,更进一步引发了傅衣凌教授的深层思索:中国的封建社会虽然经过农民军的猛烈冲击,封建地主势力却依然强大,封建土地所有制照样牢固存在着。这是什么原因?对此,不能简单地从土地制度本身去寻求解答,还必须考察其他社会诸因素。这样,傅先生又把研究面扩大,即从农村扩大到商业上面来。抗战胜利后,适读明人谢肇涮的《五杂俎》,此书载明代“富室之称雄者,江南则推新安,江北则推山右”。又读何乔远的《阅书》,其经商行贾,亦以力于徽歙商人来作比,“安平一镇尽海头,经商行贾,力于徽歙,入海而贸夷,差强赀用。”这鼓励了他搜集徽州商人史料的决心,曾于1946年前后写成《明代徽商考》发表。在徽商之外,又发现陕西商人、苏州洞庭人、福建海商等等都是明代重要的商人,他逐一对这些区域商人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在研究苏州洞庭商人时,发现有一节史料,内载明清之际,洞庭商人中一位姓席的人,曾有雇募工人,供给“絮本及纺车,织床诸具”,以从事纺织生产的事。这一节史料很重要,它告诉我们,跟着历史的前进,洞庭商人亦在前进着。还告诉我们,中国封建社会内部已出现有商业资本和生产相联系,商人控制生产的初步萌芽,这就否定了中国社会长期停滞说。这样,又把傅衣凌教授的注意力引到手工业上面来。在搜集史料中,他看到严如煜的《三省边防备览》一书,记载了清代中叶乾隆时期四川、陕西、湖北三省边区手工业生产发达的情况。于是写了《清代中叶川陕湖三省边区手工业形态及其历史意义》一文。他在文章中指出,这些地区的手工业形态,已不是原始的家内工业的生产形态,而极接近于工场手工业的发展阶段。论据是:第一,这里的生产是在一个资本家的指挥下,集合多数的劳动人口,而从事种种不同的作业;第二,工场手工业的劳动者与手工业的劳动者之间,还有一个区别的地方,就是手工劳动者的劳动,自其最初原料到家起,一直到最后完成成品,皆由一人任之。但在工场手工业的条件下,每一个劳动者的作业极单纯而单调,长年间从事同一作业,成为劳动的器官化。这篇文章是我国学者最先对中国封建社会后期工场手工业生产形态的探索,虽然当时尚未明确提出“资本主义萌芽”的概念,但它的开创意义是不言而喻的。这也是傅先生从区域社会经济考察出发探究中国经济发展规律的重要尝试。1949年以后,傅衣凌教授倾心于研究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和中国封建社会长期停滞诸问题。他的这一研究,依然是建立在对区域社会经济研究的基础上的。50年代初,他把研究重点放在明代的江南地区,也是先从农村经济开始探讨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他在《明代江南地主经济新发展的初步研究》一文中提出,明代江南地区不仅使用雇佣劳动者,而且把农业变成一种企业,这就与墨守陈规决裂了。而这时的经济计算范围扩大了,诸如鱼豕、果树、茶、漆、药材、鸟凫、昆虫都计算在内,而不仅是单一性的农业。同时,当时地主的收入,有一部分是依赖于市场的,和单纯的依靠地租剥削有明显不同。此外,在江南农村里,不仅有相当发展的地主经济,而且还存在着人数不少的富农阶层,这一大批富民曾是促进雇佣制劳动发达的一个主要力量。这里有一个问题,既然明代使用相当多的雇佣劳动,那么它的经济为什么不能够很顺利地沿着雇工经营的道路前进呢?这是因为,“资本主义经济不能一下子产生,劳役经济不能一下子消灭”,这就是说,从封建制度到资本主义制度的过渡,需要一个曲折而复杂的过程。所以,对雇工经济问题需要进行具体的分析。首先,明代经济虽巳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但尚未成熟,因而新的力量是薄弱的。反之,那时绝大多数的农村,仍是采取封建奴役制的佃耕方式,向农民征收地租,如顾炎武所说的:“吴中之民,有田者什一,为人佃耕者什九”。这就大大的阻碍限制了雇工制的发展。而这旧有生产关系之内在的牢固的坚韧性,也限制了明代地主经济的扩大,不是那么顺利,所以在明代的农村生产关系里,虽表露有若干的裂痕,并出现了若干新的因素,但其进行总是那么迂回而缓慢,在每一阶段中都有些进步,却始终未能突破旧的生产关系。

嗣后,他又结合《红楼梦》时代背景的讨论,撰写其他文章,辑成为《明代江南市民经济试探》一书。同时,他把解放前所从事的区域农村经济史和区域商 人研究的成果进行充实提高,编成《明清时代商人及商业资本》以及《明清农村社会经济》相继出版,具体地表明了他对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以及明清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估计。20世纪80年代,傅衣凌教授对他的中国社会经济史和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研究的历程及其构想作了一次总结,提出了自己的三点总体看法:第一,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究竟始于何时?这是一个长期争论的问题,我的意见,大体认为:16、17世纪前后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时期。第二,我认为,中国资本主义萌芽过程与欧洲国家有所不同,而具有中国的历史特点。即是我曾经说过的,中国农业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发展规律是:从山区发展到平原,从经济作物发展到稻田生产,并且再据我的分析,它的地区性与不平衡性,又是非常突出的,在强大的封建势力的压迫下,长期以来,经常处于夭折、倒退或中断的境遇。如在农业经营方式上,我就发现有些地区反从经 营地主向着租佃地主的转化。其在手工业生产经营形态上亦有同样的情况,清代乾嘉时代川陕湖三省边区的手工业生产形态已粗具工场手工业的生产规模,但到了道光以后,则因为政治、社会诸种原因而趋于衰落、中断、夭折的状态。可是生产力还是曲折地前进着。即使在鸦片战争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因素受到阻碍、中断,而不能获得正常的发展,但仍有继承关系。如果对鸦片战争后中国资产阶级的谱系进行研究,不难看出,中国一部分资产阶级早在鸦片战争以前即已开始形成。过去有的同志在研究中国近代资本主义发展时,往往不注意明清时代资本主义萌芽的作用,忽视鸦片战争以前中国的资本原始积累。他们常以为中国资本主义的发展是在鸦片战争后,由外力诱发出来的。其实,据我所见资料,近代上海一些有名的资产阶级,如镇海方家,清嘉庆年间(1796—1820)已在上海经营糖行和丝号;镇海李家,在上海开港以前,已从 事于沙船业的经营;慈溪董家,早在一百五六十年前就往来于东北、上海之间,采办参药,后为沙船商。可见,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因素,在外国资本主义侵入之后,有的中断了,有的仍然继承下来,且有所发展。内地也是如此,我曾见到四川的井盐业、开矿业有不少是陕西商人资本,他们都在鸦片战争前开始投资经营。云南的铜矿以及其他产业也都有类似的情形。第三,在先进地区有落后因素,在落后地区有先进因素,这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又一种现象。即是“萌芽”不仅存在于沿海和江南的经济先进地区,而且也存在于山区。为什么山区会出现“萌芽”呢? 这和山区的棚民、矿民的斗争有关 ,因为他们或从事于煤、铁等矿物的开采;或从事于松、杉、漆、麻、烟、茶等经济作物的栽种;或从事于农产品的加工。他们的产品都不是农民本身所能消费了的。必须到市场上去出卖,以进行交换,于是商品生产规律起了作用。由于他们的生产与商品经济关系极为密切,他们又多是离开土地的外地人,有的本身就是商人,于是他们或采取雇工经营,或以一定规模的手工工场进行生产,并在一个资本家指挥下,集中大量劳动力,从事种种不同的作业。因此,出现资本主义萌芽是必然的。同时,我还有这样一个想法:内地的资本主义萌芽的生产形态有的较诸沿海地区还更加成熟。像四川的井盐业生产,在鸦片战争前便已经是典型的工场手工业的生产形态了(如李四友堂和王三畏堂经营下的井盐业),并且还出现商业资本与产业资本相结合的情况。又如四川的木材手工业和造纸业等,有一部分是在陕西商人资本控制之下的。当然,我们不能过高地估计它的作用,因为中国封建社会不像马克思所说的纯粹的封建社会,而是一种具有弹性的封建社会,它是早熟而又未成熟、有发展而又是迟滞的社会,旧的东西老是拖着活的东西,发展很缓慢 ,并且正当新的因素快要从母体中脱胎出来的时候,却受到外力的干扰,打乱了原来的历史行程,使中国人转入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这一个历史悲剧的形成,值得我们深思长虑。

上一世纪五六十年代,由于受到政治气候的影响,绝大部分大陆学者都服膺“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将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之说,然而在何时出现资本主义萌芽以及资本主义萌芽的表现形式等方面,依然出现许多的分歧。要而言之,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出现的时间,则有唐代说、宋代说 、明代中后期说和清代说等;在资本主义萌芽的表现形式方面,许多学者奉行所谓欧洲资本主义的发展规律,认为中国的资本主义萌芽必然是先从手工业领域产生而后扩展至农业部门,从经济发展较为先进的地区扩展至落后区域。当时参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 的学者,不少人存在着从概念出发而终结于概念的教条式论说。而傅先生对于这一问题的讨论,是建立在坚实的对区域经济史和细部考察的基础上,因此他所总结出来的三点总体看法,成为大陆学者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主流论点,在那个时代产生了广泛的学术影响。中国资本主义萌芽是傅衣凌教授研究明清社会经济史的一个重点,但他同时认为“对于后期封建经济的分析,必须把中国资本主义萌芽和中国封建社会长期迟滞的现象一起研究,二者缺一不可。对前者主要看它的新生的、发展的因素,而对后者主要看它迟滞的、落后的一面。萌芽状态与成熟状态不同,两者又不可等同起来,因而作为衡量的标准,也应该有所区别。”在这个思想指导下,他愈来愈有意识地把这两个表面上看来是矛盾对立的研究课题有机的结合起来,使他长期潜心研讨的心得融会升华,得出比较系统的见解。傅先生认为:“中国封建社会是以地主经济为中心的大统一的专制主义国家。”这种社会的结构,和马克思所说的那种等级森严、以土地分给尽可能多数的臣属为特征的欧洲或日本的纯粹封建社会有所不同。中国的封建土地所有制是“土地权力、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三位一体的综合体”,官与绅、绅与商历来是互通的,而地主、债主、商人也是互通的,有的且是一身而二任焉。因此,中国的地主制,是食土而不临民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土地很早就可以自由买卖(尽管是相对的),地主阶级的经济权与政治权既有抱合又有分离;而且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的扩大,往往又和整乡、整族的移徙结合在一起,这就在皇室所有、贵族所有和私人地主所有之旁形成了一个个以家族同产制或乡族共有制面目出现的封建经济组织,“这也可以说是中国地主经济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土地所有制的这种特点,使得中国封建社会的统治带有自身的特色,傅先生把它概括为“公”和“私”的两个体系。“公”的体系是指封建政权,从一国、一省、一县以至乡,和官僚制度结合在一起,又表现得非常错综复杂;而“私”的体系,则“集中了族权、神权、夫权等诸种力量,并巧妙地利用原始公社制和 奴隶制的残余来进行统治。”这就使得中国封建社会的发展,长期处于“早熟又不成熟”、“死的拖住活的”的状态。傅先生曾形象地把中国封建社会比喻为一种“弹性的封建社会”。基于上述的认识,傅先生认为“封建土地所有制是阻碍明清社会前进的主要绊脚石”,同时又不忽视上层建筑阻滞中国前进的作用。即使在晚年病重期间,傅先生仍然进行新的思考,提出了中国传统社会多元的结构的论点,发人深省。他认为,在16世纪中国的经济和社会、文化已发生走向近代的变化,但由于中国社会的多元结构,这种变化起伏跌宕,以至中断、后退,但到最后,并未能摆脱世界经济发展的共同规律。中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承明先生认为傅先生在晚年所提出的“中国传统社会多元论”和“明清社会变迁论”,是自梁启超先生提出‘近世’概念以后,对中国近代史最精辟的看法。“傅衣凌晚年提出‘明清社会变迁论’,提出‘从16世纪开始,中国在政治、社会和文化方面发生一系列变化’,但因种种原因,这些变化有中断以至倒退,但最后仍未脱离世界经济发展的共同规律。我深佩其说。”从研究新、旧的两种因素的矛盾变化来把握社会经济的实质,这是傅先生研究明清社会经济史的基本构架。作为傅先生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另一个基本 构架,是把社会经济构成和阶级的构成、阶级斗争联系起来考察。这诚如美国学者郑培凯先生所说:“有人以为傅先生对明清时期阶级斗争的研究仅限于明末奴变、佃变、抗租之类,系他研究明清社会结构的副产品,并非他真正兴趣所在。其实不然,傅先生对农民战争所导致的巨大社会变革一直都有很强烈的研究兴趣。”阶级斗争与农民战争问题是解放以后中国大陆历史学界最热门的研究领域,然而傅衣凌先生对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依然是立足于地区间的不同表现形式的探索。

如他通过仔细的分析提出明清时期中国北方地区的农民战争更加具有平均主义思想的社会破坏性,而南方地区的农民反抗运动,则更注重于经济权益的争取。这些观点,令人深思。显然,傅先生对于阶级关系、阶级斗争研究的兴趣,也是着重于说明它如何受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制约,以及它又如何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的。因此,它不是纯粹的农民战争史的研究,而是作为社会经济史研究的一个有机部分。由于这两个基本构架的结合,便形成傅衣凌先生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的总构架。傅先生把自己的研究范围总称为社会经济史,用于区别一般的中国经济史或国民经济史、经济制度史,其理由和特色即在于此。然而我们如果从傅衣凌先生研究中国社会经济史的最基本和最核心的部分来考察,则不难发现,他的所有研究构架和研究结论,无不都是从区域性微观分析和区域间的比较分析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来的。这种从局部到一般,又从一般回到局部的研究理论与方法,可以说是傅衣凌先生从事中国社会经济史,特别是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精髓所在。正因为如此,晚年的傅衣凌在对自己以往学术研究进行总结的同时,仍然不能忘怀对于不同区域间经济发展史的考察。80年代以来,他又陆续对江西、河南、山东以及徽州等区域的社会经济形态进行了探索性的研究,撰写了《明代经济史上的山东与河南》《明代开封城市性质的解剖》《明成弘间江西社会经济史料摘抄》《中国封建后期湖南山区商品生产的一个实例》《鸦片战争前后湖南洞庭湖流域商品生产的分析》《明代前期徽州土地买卖契约中的通货》等一系列论文。其中有些论文成了江西、湖南、河南等地区域经济史研究的开创之作。傅衣凌教授对历史学特别是是区域经济史学的贡献,就在于他敢于突破传统或政治的成见,提出一系列富有启发性的、独特的见解。他在明清中国社会经济史领域的学术观点,大多已经成为权威性的结论。此外,他在中国史研究上的学术兴趣非常广泛,在他的文稿中,有关于原始社会的论述,有奴隶制的分析。封建社会史是他着力所在,从秦汉到明清,多有论述。少数民族建立的封建王朝如辽、金、元,他都有所探求。甚至近代和民国史,他亦涉足其间,撰有专论。他侧重于社会经济,但对上层建筑, 诸如政治制度、阶级斗争、历史人物、思想、民俗等,亦作过许多探讨。其中不少意见,发人所未发,至今仍令人深省,饶有价值。只是这些成就,为他在明清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上的盛名所掩,不大为人所知罢了。80年代以后,他所出版的著作主要有《明清社会经济史论文集》《明清社会经济变迁论》《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编》《明清封建土地所有制论纲》等。傅衣凌教授曾经说过:“我和古人相反,不自悔其少年,读书得间,颇有新见杂出其间,也不惜以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相战。”数十年来,他经历了动乱而不平的岁月,但他始终坚持真理、修正错误,不断探索。傅衣凌教授是一位开风之气先的学者。他思路敏锐,好发前人所未发;学问渊博,征引史料常为前人所未见。这一风格,体现了他勇于跳出传统的探索精神,但又难免使新见带有不够成熟、不够完善的缺点。读过他的论著的人,或以堆积史料为嫌,却又不能不转引他发现的史料;或与他意见相左,却又不能不承认确有见地,寓有新意。这正反映了傅衣凌教授学术思想的魅力和影响。如今,傅衣凌教授所开创的中国社会经济史学,已引起了学术界的广泛兴趣,后继有人。傅衣凌教授的治学精神,无疑值得我们这些后辈学人认真继承和发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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